程寧/TAKEFOTO
近日,原北京市地稅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彭英斌,因涉嫌4年間3次收受賄賂186萬元,在東城法院出庭受審,他在法庭上感嘆“早知判10年打死不收錢”。據了解,2010年上半年,北京地稅系統多名官員被“雙規”調查。從已公布的情況看,這些官員的“出事兒”都與北京地稅系統的招投標項目有關。為什么這些招投標項目會引發這么多政府官員紛紛“落馬”?彭英斌在受審過程中,揭開了地稅系統以往一些項目招標背后的“潛規則”。
“如果不收錢,怕領導知道后,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影響自己的前途。”
今年50歲的彭英斌,16歲入伍,有20年的部隊經歷。1996年退伍后,曾在工商局下屬單位任職,2003年調進北京市地稅局。由于他讀過研究生,屬于“高學歷”人才,很快被派往門頭溝工地負責檔案館的建造工作。在地稅局檔案館工地工作兩年后,2006年擔任北京市地稅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本來,按照這樣的人生軌跡,彭英斌很有可能像很多前輩那樣在正處的級別上結束自己的職業生涯。
但一切在2010年4月7日發生轉變。這一天,彭英斌照常上班,但吃過午飯,他就被反貪局的同志帶走了。之后的2010年4月20日,他被正式刑事拘留;2011年5月10日,他在東城區法院受審。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彭英斌在擔任北京市地稅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等職務期間,涉嫌在地稅局的招投標和政府采購過程中,收受三家公司負責人共計186萬元的“好處費”,已經構成受賄罪。
對于這些指控,彭英斌均供認不諱。但提到在招投標和政府采購過程中受賄的原因時,彭英斌語出驚人:“其實,招標過程看著很公開,但領導會給負責人打招呼,負責人再向專家組推薦,結果也就基本內定了。”
彭英斌這樣說,并非“信口開河”,而是有“資本”的。作為北京市地稅局計財處副處長,彭英斌“官小權大”,其中一項“重權”是,負責具體經辦地稅局機關的政府采購項目,包括裝備、設備、工程等。凡想拿到地稅局活兒的,基本都要經過彭英斌這一道關,領導的“關系”也不例外,于是,彭英斌就開始經常接到領導的“招呼”,并成為具體執行者。
彭英斌受賄案中,其中一筆49萬元的受賄,就與領導的“招呼”有關。彭英斌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時承認,2006年,全市地稅所裝修改造工程招投標,招投標分為兩個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資格預審后才有資格進入第二階段。在預審階段,他作為發包方代表主要負責這項工作。當時,他的老領導、原北京地稅局局長王紀平特別跟他打招呼,讓他關照一下兒鐘小春的裝修公司。在資格預審的評議過程中,彭英斌按照王紀平的指示,向評審專家推薦了鐘小春的公司,并讓其順利通過了資格預審。通過預審后,鐘小春的裝修公司接到了多個地稅局的裝修工程。之后,作為“感謝”,鐘小春分兩次給了彭英斌49萬元。
彭英斌講,他之所以收鐘小春的錢,首先是他給鐘小春提供過幫助,其次是鐘小春和王紀平關系不錯,王紀平還叫上他和鐘小春一起吃過飯,如果不收,讓王紀平知道后,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影響自己的前途。
在地稅局的政府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向彭英斌打過“招呼”的領導不只王紀平一個人。任依娜,這位曾是彭英斌頂頭上司的副局級干部,在2007年初,向在“稅控機”招投標小組有決策權的彭英斌打了聲“招呼”,幫助一家公司順利中標,彭英斌依“慣例”照辦。這聲“招呼”,讓任依娜收到了550萬元的賄賂款;也因為這聲“招呼”,任依娜案發后,很快將彭英斌牽出。
一個“招呼”讓自己“罪加一等”,一個“招呼”讓自己“引火燒身”。在這種背景下,當彭英斌曝出“地稅局招投標常有領導內定”的潛規則時,恐怕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