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2011年收支預算總表
單位:萬元
2011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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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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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預算數 |
項目 |
預算數 |
一、財政撥款收入 |
23,085.82 |
一、一般公共服務 |
33,289.44 |
二、事業收入 |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 |
33,289.44 |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
行政運行 |
11,0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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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190.00 |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
22,206.30 |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 |
1,751.05 |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
1,751.05 |
行政單位離退休 |
1,461.00 |
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 |
290.05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1,105.00 |
住房改革支出 |
1,105.00 |
住房公積金 |
655.00 |
提租補貼 |
110.00 |
購房補貼 |
340.00 |
本年收入合計 |
23,275.82 |
本年支出合計 |
36,145.49 |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
結轉下年 |
上年結轉 |
12,86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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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總計 |
36,145.49 |
支出總計 |
36,145.49 |
關于國務院辦公廳2011年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國務院辦公廳部門預算實行綜合預算,反映了國務院辦公廳機關(以下簡稱國辦機關)和國務院研究室(其財務及后勤服務由國辦機關代管)兩個部門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預算。
一、2011年收入預算總計36145.49萬元
(一)財政撥款收入23085.82萬元,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190萬元,指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用于發放職工購房補貼)。
(三)上年結轉12869.67萬元,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比如,含預算已安排需跨年度完成的國家應急平臺體系一期工程國務院應急平臺和中央國家機關機要文件交換站建設等項目。
二、2011年支出預算總計36145.49萬元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33289.44萬元,指用于保障國辦機關和國務院研究室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具體包括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個項級支出科目。
1.行政運行11083.14萬元,指用于保障國辦機關和國務院研究室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的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及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郵電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日常公用經費方面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2206.3萬元,指國辦機關和國務院研究室的項目支出。項目支出是指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1751.05萬元,指用于國辦機關和國務院研究室離退休人員以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的支出。具體包括行政單位離退休、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2個項級支出科目。
1.行政單位離退休1461萬元,指國辦機關和國務院研究室離退休人員經費。
2.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290.05萬元,指用于國辦機關和國務院研究室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的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1105萬元,指國辦機關和國務院研究室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3個項級支出科目。
1.住房公積金655萬元,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提租補貼110萬元,指按照《關于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提高房租增發補貼的通知》(國管房改字〔1999〕267號)規定向職工發放的租金補貼,人均標準90元/月。
3.購房補貼340萬元,指1998年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之后,按照國家房改政策規定,向無房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