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北京遭遇強暴雨,導致約190萬人受災。截至7月24日零時,在京各財產保險公司機動車輛保險共接報案已超過2.7萬起,估損金額約2.2億元;人身險共接報案19起。截至7月24日9時30分,在京各人身險公司共接報案19起,其中涉及14人死亡、2人失蹤、2人受傷,已確認賠付的保險金額為193.6萬元。接近3萬臺汽車出險,車主愛車能不能獲得保險公司理賠,如果不能獲得理賠的話,又是為什么?
全險不含“涉水險”
車主們一般所說的車險全險并不包括涉水險。涉水險在各家保險公司的稱謂不同,但本質一樣,均指車主為發動機購買的附加險,保險車輛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或被水淹后致使發動機損壞可給予賠償。所謂的全險是指所有的主險,包括三者險、車損險、盜搶險、交強險,涉水險這種附加險需要另外購買。涉水險的價格并不貴,按照投保車輛的價值收取保費,以一輛價值10萬左右的三廂汽車為例,保費在70元左右,加上不計免賠的費用,也就80元左右。
很多的汽車在水中浸泡數小時,保險公司能不能理賠這些汽車呢?
據了解,目前的車險條款有A、B、C三套條款,而這三套條款分屬于中國人保、中國平安和中國太保三家公司,其他保險公司在這三套條款中任選一套。
中國平安在車損險的除外責任中如此規定:保險車輛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駛致使發動機損壞;太保的車損險條款除外責任中如此規定:發動機進水后導致的發動機損壞;人保財險的電話車險條款也將發動機進水后導致發動機的損失列為除外責任。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系主任王緒瑾教授認為,如果汽車涉水行駛后熄火,然后車主又強行啟動,那么這樣就很容易造成發動機的損失,所以這需要涉水險來理賠。
水中二次打火受損不賠
“發動機受損如何賠付成為車主最關心的問題。”人保財險相關人士表示,因水浸導致發動機受損主要有兩種情況:車輛在水中長時間浸泡以及在水中二次打火。該人士稱,車主只有在購買了“車損險”后,才能在遭水浸時獲得保險賠償,但主要賠付座位、線路等水浸引起的損失,涉水行駛或在水中啟動造成發動機損壞則不屬于保險責任。只有同時購買了“發動機特別損失險”的車主,才能相應獲得包括發動機損失在內的賠償。在調查保險公司中,有的保險公司的發動機特別損失險(或涉水損失險)均明確指出“被保險機動車在水中啟動”為賠償范圍,也就意味著水中啟動造成的發動機損壞同樣在賠償范圍內,比如人保、太平洋、大地、人壽、華泰等,并且第一條中還包含了車主對車采取施救、保護措施合理費用予以賠償,也就是說當車輛被淹或進水發生故障后,車主采取的正規收費救援服務是可以報銷的。
據悉,車損險的保險責任中列明由“暴雨、洪水”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負責賠償。但同時列明“保險車輛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駛致使發動機損壞”的,保險公司不賠。記者了解到,這次暴雨災害中,不少車主由于缺乏經驗,車輛在水中熄火或二次打火導致發動機受損,遭遇保險公司拒賠。對于這種情況,保險公司稱之所以拒賠,是因為車輛在水中打火會令積水從氣門進入發動機造成損壞,屬于車主失誤操作,損失應由車主自擔。
涉水險投保率不高
平安財險北京分公司總經理解保林表示,按車險合同條款來說的話,如果車輛被水淹屬于車損險理賠的范疇,車損險只是不賠發動機進水后造成發動機的損失,而其他的損失都是賠的,因為保險合同里面包含了暴雨造成的責任。如果是發動機進水造成的損失,則需要涉水險來理賠。
涉水險在人保財險的電話車險條款中稱為發動機特別損失險,該附加險主要承保被保險機動車在積水中路面涉水行駛和被保險機動車在水中啟動導致發動機的損失。太保的涉水損失險條款主要承保兩方面的責任,即機動車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和機動車在水中啟動導致的發動機損壞。
事實上,投保涉水險的保費并不多,人保財險電銷車險條款顯示,投保發動機特別損失險的保費為車損險標準保費的5%,假如新車購置價10萬元,5座的客車,1年以下的新車投保,那么其投保發動機特別損失險的保費為91元。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