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支土生土長的內地軍隊來說,駐港部隊在香港生活、工作、訓練所面臨的最特殊因素,可能就是香港種類繁多、與內地不同的法律了——香港的800多部法律和2000多部附屬法律中,與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駐軍直接相關多達100多部。
除了《駐軍法》與《基本法》,還要熟悉掌握如此多的本地法律,對法律處和駐港官兵而言也絕非易事,但“一國兩制條件下,駐軍必須始終堅持依法駐軍、從嚴治軍,這既是最重要的一條經驗,也是最成功的一條經驗。”駐港部隊司令員張仕波說。
“據有關民調,所有內地的駐港機構中,駐港部隊應該是民眾滿意度最高的。駐軍處理任何事情都是按照法律走,任何活動都要事先研究法律上是否存在問題。”他說。
自從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啟動了法律適應化工作。對于涉及駐軍的條文,特區政府依照駐軍法規定,征求駐軍意見;駐軍則在上級指導下,與特區政府進行多輪商談,較好配合了特區政府的立法工作。今年2月,涵蓋86部香港法例的《2012年法律適應化修改(軍事提述)條例》生效。不僅清除了原有法律中涉及軍事條文的殖民色彩,如原條文中的“女皇陛下部隊”,而且為駐軍履行防務職責創造了良好的法律空間。
該條例通過后,駐港部隊政委王增缽表示:“法律條文中的一些詞語不僅僅是名稱的改變,更主要的,它是一種國家主權的象征,是對駐軍的一種認同。所以這種法規的條文修改,最后由特區立法會順利三讀通過,意義非常重大。”
在此基礎上,駐港部隊專門安排相關部門進行研究整理,擬寫編輯相關學習資料。部隊法律處處長兼新聞發言人趙東說:“由于香港特區首先立法都是英文的,翻譯過來的中文讀起來比較拗口。為了官兵進行法制教育,編寫相關法制教材,我們把香港很繁瑣的法律通俗化,簡易化,讓官兵一看就懂。”
他告訴中國日報記者,駐軍在其每輛車上都為司機準備了一個卡片,寫明一旦發生事故后如何依法處理,比如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后,要立即停車,查看是否有人員受傷,然后報警,配合警方處理。
張司令員說,在“偷一毛錢也要上法庭”的香港,沒有大陸的“紀律處分”一說,因此,駐港部隊8000多人生活、工作、訓練在香港,每時每刻都要繃緊“依法辦事”這根弦。政委和司令員對駐軍每天的行動實行精細化管理,幾乎掌握到每一個戰士、每一輛車的情況。
據了解,每年從內地總部、各大軍區交換至香港工作的300名左右軍官,都必須在軍區綜合訓練基地進行兩個月的封閉式強化訓練,學習國家和香港的相關法律,以及香港的基本情況,經考試合格后才能到港工作。新兵在教導團訓練一年期間也要接受香港法律培訓,進港以后,每個月仍要進行一次法規教育。
對于違法行為,駐軍處理非常嚴格。王政委稱,如果駕駛員上街壓了黃線、超速、與地方車輛發生碰撞等事故,駕駛員輕則到深圳基地教育培訓三個月,重則交流出港。
駐軍每年有10000多輛車輛進出皇崗口岸和香港落馬洲口岸,30000多人進出海關,4000多人上街購物,與香港市民平時接觸也非常多,但從未有嚴重地違反過海關的有關規定。
航空兵團政治委員王成玉介紹說,其部隊的飛行訓練盡量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時至晚上九時半,并遠離居民區,防止影響周邊香港市民休息;每日派出糾察員,檢查官兵的軍容風紀;在營區內,則注意保護周圍動植物。
同時,駐軍的實彈射擊安排都會登出在香港特區政府的《憲報》上,而且不在周末進行;艦艇出海、飛機升空都事先通報特區政府;車輛過往橋梁、隧道都自覺繳費;部隊的重大行動也都安排在晚上12點到凌晨2點。
“香港市民所看到的是你有沒有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和條例,評價你的好壞也是看你是不是遵守香港的有關規定,”張司令員強調了守法對駐軍形象的重要性。
作為大陸對香港主權的象征,駐港部隊的一舉一動在意識形態多元、民主輿論發達的香港,都會被定視為我軍與中央政府形象的代表,放在輿論放大鏡下被仔細觀查。而在剛回歸時,駐軍與香港媒體因了解不夠,甚至會產生對彼此的誤讀。
駐港部隊深圳基地副政委關蘇還記得,在部隊入港之初,曾有大量香港記者長期“潛伏”于其香港營區門口外,對駐軍平時吃什么都感興趣。
步兵旅旅長張杰說,曾有駐軍軍官在長達幾個小時的文藝表演中打了一個哈欠,就被香港媒體特意捕捉到,并諷刺性地標題為“解放軍的形象”。
而近年來,通過豐富多樣的軍隊開放、對所有媒體一視同仁的媒體信息公開,尤其是駐軍數十年如一日的守法律己,駐港部隊得到了香港社會的普遍認可。趙處長說,即使是香港一些政治傾向比較明顯的報紙,對駐軍也沒有明顯的負面報道。
通訊站通信營營長吳瓊說:“2000年之前,香港市民在遇見駐軍時,都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好像有點怕我們。這幾年通過互相了解,常常有人會主動跟我們打招呼,大概市民也了解了我們駐軍的紀律作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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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日報(記者 趙盛楠 通訊員 余岱民)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