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案件高發專項巡防
當事人:心里不爽但能理解
時間已過去四天,說起被便衣警察盤查一事,劉先生心里還有些許不爽。
在河南鄭州做生意的劉先生,住在江山路與開元路附近一城中村。5月4日上午10點半左右,他和朋友出門辦事,下樓后,劉先生去開車,電腦包讓朋友拿著先走。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讓劉先生和他的朋友感到莫名其妙。
“站住,包打開我看看是啥東西。”劉先生的朋友剛走出小區門口,就被三名30多歲的男子攔住。這時,劉先生開車過來,問發生了什么事,三名男子稱要檢查電腦包。
“你們有什么證件?”劉先生問道,其中一人拿出一個寫有“公安”的本本,晃了一下就收回去了。另外兩人沒有出示證件,而且三人都沒有穿警服。
“我說電腦是我自己的,他們就要我證明。”劉先生很不理解,隨后他提議上官方網站查電腦背面的序列號,或是回到家里看買電腦的發票來證明。但三名男子堅持讓劉先生把電腦打開,說出電腦硬盤、桌面有什么內容,對得上才算是證明。
劉先生打開電腦后,站在看不見電腦屏幕的角度。三名男子讓劉先生回答桌面有什么、電腦里有什么游戲、有什么電影,劉先生表示東西太多記不清,便大概說了說。
最后,三名男子要求說出QQ號碼,劉先生說出的號碼與QQ登錄記錄相吻合。核實完后,他們允許劉先生和他的朋友離開。離開時,三名男子告訴劉先生,附近片區最近丟失了不少筆記本電腦,所以排查比較嚴。
鄭州市公安局長興路派出所稱,城中村區域人員流動性大,近來住戶丟失筆記本電腦案件較多。為打擊“兩搶一盜”犯罪,他們專門組織民警,分成多個打擊小組,警便結合,在轄區高發案時段、地段,展開全天候專項巡防打擊。
4日上午,三名便衣民警在轄區重點區域進行依法盤查,對劉先生攜帶的電腦查驗無嫌疑后,當場予以發還、放行,民警并未對外傳播當事人及其電腦上的有關信息。
劉先生說,警察采取多種形式維護治安,是為了市民好,他非常理解支持。但在執法過程中,應嚴格保護法律賦予當事人的權利,態度也要更隨和一些。
實習編輯: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