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鄭州數家大型超市因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在商品上粘貼價格標簽,遭遇河南省物價部門的處罰。對此,多家大型超市聯合上書國家發改委,稱此舉將導致成本上漲并引發物價上漲,請求發改委取消對所有商品粘貼價格標簽的規定。
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社會各界的強烈爭議。
記者調查發現,小小的價格標簽,貼與不貼看似簡單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其背后卻是商家和全體消費者巨大利益的博弈。
超市價簽欺詐引發職業打假人深度關注
今年春節期間,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家樂福、沃爾瑪大型超市被曝利用價格標簽欺詐消費者,引起社會強烈關注。隨后,北京、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湖北、湖南、重慶、廣西、云南等地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分別對涉案的19家超市門店各處以法定最高額度50萬元的罰款,罰款總額950萬元。
家樂福、沃爾瑪等零售業巨頭的價格欺詐行為,立即引起了鄭州市職業打假人趙正軍的注意。
在調查走訪了鄭州市多家大型超市以后,趙正軍發現,鄭州丹尼斯、大商集團等大超市中的商品,未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涉嫌違反2000年原國家計委發布的《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
該規定第十四條要求:“開架柜臺、自動售貨機、自選市場等采取自選方式售貨的,經營者應當使用打碼機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并應分品種在商品陳列柜處按第十三條規定明碼標價”。
2011年春節前,趙正軍向鄭州市物價局投訴了丹尼斯、大商、世紀聯華、家樂福等鄭州四五個大超市。鄭州市物價局隨后依照有關法規,對這些賣場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責令其4月15日之前做出整改。
大型超市上書:全貼價簽,成本要上漲
鄭州市物價局的處罰規定“一石激起千層浪”。4月上旬,丹尼斯、大商、世紀聯華、家樂福等多家大型超市聯合向國家發改委遞交《關于物價面臨上漲壓力的緊急報告》,呼吁取消給所有商品粘貼價格標簽的規定。
對此,鄭州丹尼斯超市表示,如果打上價格標簽,每家店每個月因粘貼價簽需增加的物料成本高達15.2萬元,一年將達182.4萬元。如在不改變企業利潤的前提下,將這些成本均攤到商品上,平均每件商品需要漲價0.18元。
鄭州丹尼斯超市有關人士說,如果要求每件商品都膠粘價格標簽的規定繼續存在,會讓“職業打假人”有機可乘,從而引發源源不斷的糾紛和投訴,商業企業由此衍生的后續管理費用大大增加。原本不必要的成本,或將轉移到消費者身上,帶來物價上漲壓力。
鄭州大商集團超市有關負責人表示,現在超市依靠計算機管理,使用條形碼結賬,完全沒有必要再退回到以前的手工操作。而且10年前國家發改委出臺明碼標價的規定時,大型超市還沒有出現。
鄭州世紀聯華超市解釋稱,現在賣場品種有四萬多個,一天能售出六七萬件,從周轉率來看,每件商品都粘貼價格標簽是不現實的,目前做不到。
鄭州家樂福超市也指出,擺放商品的貨架上的價格標簽已經將商品的價格、產地標示清楚了,如果每件商品都粘貼價格標簽就是一種重復工作,從環保角度來講,明顯是在浪費。
沃爾瑪公關部負責人稱,超市確實需要進一步加強價格標簽管理,讓消費者一目了然看到商品對應的價格,但如果每件商品外包裝上都粘貼價格標簽,失誤幾率會增大。“大超市每天都有促銷活動,如果做可樂促銷,按照這一規定,每瓶可樂瓶身都要貼價簽,今天沒賣完明天再賣,價格需要一天一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