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錦華扮演的劉三姐。 資料圖片
2013年7月18日,《山歌好比春江水》署名糾紛案曾經達成調解協議,廣西日報頭版對協議內容進行了報道。資料圖片
喬羽在2013年7月27日的南國早報22版上刊登的聲明。資料圖片
“唱山歌咧,這邊唱來那邊和……”在舞臺上,這優美的旋律唱出和諧歡樂的意境,而如今,卻演變成“這邊唱來那邊駁”的針鋒相對。2月5日,圍繞歌曲《山歌好比春江水》而起的一起侵權糾紛案,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歌舞劇《劉三姐》作者狀告著名詞作家喬羽侵害署名權,一場曠日持久的著作權官司再掀波瀾。
源起
歌曲署名“喬羽”引質疑
《山歌好比春江水》作為廣西民歌的代表作之一,經常出現在各種重大晚會和演出當中。但圍繞這首歌的署名權糾紛,經歷了一波三折。
原告方面稱,2012年8月,自治區文化廳召開“紀念《山歌好比春江水》詞曲創作、傳唱53周年座談會”,龔邦榕、包玉堂、江波、宋德祥等老藝術家回憶了當年參與創作歌舞劇《劉三姐》的經歷:在1959年前后,柳州市組織創作的彩調劇《劉三姐》當中,就出現了“唱山歌,這邊唱來那邊和,山歌好似紅河水,哪怕灘險彎又多”的唱段。1960年4月,全區《劉三姐》大會演在南寧舉行。當時的自治區文化部門組織有關專家,以彩調劇《劉三姐》為基礎,博采眾長改編成歌舞劇《劉三姐》。歌舞劇版本對彩調劇“曲二”的曲譜以及上述歌詞進行了改編,以主題曲的形式貫穿在全劇當中,至此《山歌好比春江水》正式誕生。
這一事實表明,《山歌好比春江水》應為集體創作。
然而多年來,此歌的作者均被署名為喬羽作詞,雷振邦作曲,引發了參與歌舞劇《劉三姐》創作的幾位老藝術家的不滿。2005年的南寧國際民歌節、2008年的“山歌好比春江水——慶祝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五十周年文藝晚會”、2009年首都各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聯歡晚會等演出中,《山歌好比春江水》均署名為喬羽作詞、雷振邦作曲。
從2005年開始,宋德祥等人便開始通過各種渠道開始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