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56號》規定(摘要):“第二條 邊民互市貿易是指邊境地區邊民在我國陸路邊境20公里以內,經政府批準的開放點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過規定的金額或數量范圍內進行的商品交換活動。”;《廣西自治區邊民互市管理暫行規定》(摘要):“邊民互市帶進的商品應限于與邊民生活相關的原產于越南的商品,帶進第三國產品不能享受互市貿易的優惠。凡邊民從互市點(區)帶進的商品,每人每日可一次帶進8000元的免稅額度商品,一次未帶夠8000元額度,不允許同日帶進。”
本來,國家為了扶持邊境地區居民而給予的特殊貿易政策,走私分子卻通過偽報貿易方式和品名的手法,將原本需正常繳納關稅進口的貨物走私入境,偷逃國家稅收……近日,廣州海關對外宣布:該關成功破獲了一起利用邊貿方式走私食品、日用品的特大走私案件,案值達9.6億元,一舉摧毀了兩個長期活躍在廣西邊貿市場的專業走私團伙。日前,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已將該案蒙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代號“2.11”
去年2月11日,廣州海關緝私局下屬順德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在順德有一以趙某為首的走私團伙,伙同廣西走私團伙,從廣西愛店等口岸走私食品、凍品、日用品等,運至順德后分銷。
這一情況引起了廣州海關領導的高度關注,立即部署對有關情況開展前期摸查。很快,成立了專案組,案件代號:“2.11”。
專案組根據舉報反映的情況,從順德人趙某入手,對該團伙在順德的交貨地點展開了嚴密的監控。同時,專案組3次派員深入廣西南寧、崇左等地,對廣西團伙的活動場所、走私路線等進行調查,行程萬余公里,歷時近3個月,逐步掌握了負責貨物通關環節的廣西團伙的基本情況:廣西方面涉案的共有兩個團伙,分別是主要活動在憑祥的王某團伙和活動在崇左愛店口岸的蒙某團伙。其中,蒙某團伙涉案數量尤其巨大。
抓捕行動
2012年5月26日,前方偵查人員傳來消息,趙某通過廣西蒙某團伙走私入境的一批貨物將要抵達順德境內。時機成熟,專案組果斷下達了行動命令。在廣東順德、廣西南寧、崇左三地公安機關的大力配合下,80名緝私警察、地方公安民警兵分兩路,在廣東順德、廣西崇左等地同時開展抓捕行動。為了確保廣西、廣東兩地走私團伙分子全部到案,在廣西,辦案人員對蒙某實施了密捕,隨后,另一團伙頭目王某也順利歸案;在順德,專案組當場查扣了正在卸運的走私貨物,團伙頭目趙某等人在家中被順利抓獲。行動當天,在廣西、廣東兩省區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起獲相關電腦資料、財務憑證和貨物單證資料一批,現場查獲涉嫌走私入境的貨物44噸。
證據顯示,自2005年以來,順德趙某等人向廣州、深圳、東莞、珠海、中山等地經營進口食品、日用品的商戶攬貨,將這些商戶境外訂購的貨物在香港裝柜后發往越南海防港,通過以蒙某為首的代理公司將貨拉到愛店邊民互市貨場,由蒙某指使他人在互市貨場以每個5元的價格大量收購邊民證,利用邊民每人每天可享受8000元免稅邊境貿易的政策,根據邊貿規定的商品和價值,選擇其中的生粉、椰漿等品種填制邊貿報關單申報,將貨物“化整為零”,分作幾十票向海關申報進口。之后,將貨物拆柜裝上小車,由邊民向當地商貿局繳納相關的規費后拉到貨場外面的停車場,裝上大貨車,“歸零為整”。在向當地稅務部門交納象征性的邊貿稅費后,取得《邊民互市貿易交易商品證明》,一柜柜的走私貨物就可以披著“互市交換商品”的合法外衣,從邊境互市貨場流入內地其他省市。
現已查明,僅從今年2至5月,短短3個月內,以蒙某為首的走私團伙,就以上述方式走私貨物4139柜,超11萬噸,主要包括凍魚、扇貝、凍蝦、干果、干海參、食品和飲料等,案值約9.6億元。
嫌疑人竟是“縣政協委員”
雖然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已經對邊境“互市貿易”作出明確規定,然而走私團伙卻利欲熏心,利用“互市貿易”作外衣,瞞天過海地進行走私違法犯罪活動。經查,自2005年以來,以蒙某為首的走私團伙在愛店口岸利用邊民互市貿易作掩護,化整為零,以偽報貿易方式以及偽報品名(偽報成邊民互市貿易許可商品目錄項下的品名)等手法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繳稅款,大發橫財。其中蒙某因公司“生意興隆”在當地很有影響力,由此還騙取了縣政協委員的頭銜。但其公司“成功”的背后,卻造成國家稅款大量流失,擾亂了進出口管理秩序,以及帶來食品安全隱患。
2013年6月,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將該案蒙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法院正在審理中。(記者 李文芳,通訊員 詹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