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3月5日專電(記者劉宏宇)將于今年4月1日起實行的《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試行辦法》提出,鼓勵產業區塊工業用地內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集中統一設置,但嚴禁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對于一類、二類工業用地,可以在產業區塊內規劃一定比例的居住用地,用于建設公租房,解決產業工人的居住需求。
試行辦法提出,為提高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除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規定或行業生產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外,一類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得低于2.0,二類、三類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得低于1.2,生產工藝有特殊要求的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得低于0.8。除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規定的項目外,無行業特殊要求的新建工業項目用地,一般應建造3層及以上多層廠房,不得建造單層廠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