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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wǎng)深圳3月2日電(記者陳寂、趙瑞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日在深圳正式開庭審理其設立以來的首起案件。首審案件為一宗廣西買賣合同糾紛案。
管轄區(qū)域為廣東、廣西和海南三省區(qū)的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1月28日在深圳市設立。作為最高法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gòu),巡回法庭主要審理跨區(qū)域重大的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旨在保障司法公正。上述三省區(qū)訴訟人可在此接受最高院的庭審,巡回法庭也因此被稱為“家門口的最高法院”。
當天開庭審理的合同糾紛案,上訴人為江西賽維太陽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訴人為廣西玉柴機器集團有限公司。上訴人對廣西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不服,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本案審判由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周帆擔任審判長。
上訴方律師張飛告訴記者,案件一審時由于擔心地方保護,上訴方提出管轄異議,這一項就花去了一年半的時間。此次案件2月2日由巡回法庭接受案件審理,很快就安排了開庭,當中還跨過春節(jié)假期,效率高得讓他非常意外。
被上訴方代理律師郭廣表示,巡回法庭的設立首先方便了老百姓打官司,特別是需要到北京最高法開庭的案件,現(xiàn)在只需要到巡回法庭上,在時間和成本上都是種節(jié)約?!巴ㄟ^開庭我們也看到最高法法官的業(yè)務水平相當高,對庭審節(jié)奏和雙方爭議焦點的把握都是非常準確的,所以巡回法庭的設立也必然會對一些地方的基層法院的業(yè)務帶來提高?!?/p>
第一巡回法庭從2月2日正式受理案件開始,截至臘月廿九,累計接待來訪案件500余批次,數(shù)量遠遠超過法庭庭長劉貴祥的預期。劉貴祥告訴記者,第一巡回法庭的一個目標是就地解決華南三省區(qū)的信訪問題,“短短這段時間的接待量已經(jīng)相當于近些年來高院本院半年的接待量”。
此次案件審理正式實施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展現(xiàn)“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原則。旁聽庭審的上海大學法學院院長沈四寶告訴記者,第一巡回法庭的這一創(chuàng)舉,讓主審法官審理案子、裁判案子,對案子負責,這個制度使主審法官能夠排除所有的干擾,通過自己對法律的認識主審案子。
法庭當日并未宣判。庭審持續(xù)至15時許,在最后階段,審判長建議雙方庭外調(diào)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