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廣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其中明確市一級見義勇為人員最高標準可對犧牲人員予以100萬元獎勵;同時,保安員、輔警、治安聯防員、戶口協管員、交通協管員等也納入到見義勇為范疇,而將保安員納入其中是全省首創。
標準 1萬元至100萬元不等可享工傷保險等保障
市民對獎勵標準關注度最高。對此,廣州市公安局副巡視員周盼龍介紹,廣州市范圍內的見義勇為人員經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確認,視見義勇為不同情況和標準,由市人民政府頒發一次性獎勵慰問金。市一級見義勇為人員獎勵標準為:犧牲的,頒發100萬元撫恤慰問金;喪失勞動能力的,視情頒發40萬元至100萬元撫恤慰問金;構成重傷的,根據受傷程度輕重頒發20萬元至40萬元撫恤慰問金;構成輕傷的,根據受傷程度輕重頒發20萬元以下撫恤慰問金。
此外,對未達到輕傷以上(含輕傷)標準,但是見義勇為行為事跡突出、社會影響力大的,視情頒發1萬元至10萬元撫恤慰問金。各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區一級獎勵標準,并向社會進行公布。
周盼龍解釋,獎勵標準是參照廣州市收入水平和全國其他城市標準制定的:“我們綜合參考了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珠海等地標準。見義勇為從犧牲到傷殘、輕傷都有涵蓋,輕傷以下由區一級拿出見義勇為專門資金進行獎勵。”
為了提高群眾見義勇為的積極性,《辦法》還明確規定了見義勇為人員可依法享受工傷保險、誤工補償、勞動就業、城鄉低保、五保供養、住房保障、積分入戶、經濟補助、法律援助等合法的人身權益保障。
廣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五大隊副大隊長江巍則補充,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都很關注這個問題,在制定實施辦法時,包括怎么解決戶口問題、小孩上學問題等,相關部門都進行了調研,也征求了教育部門、財政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具體實施細則還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在后續操作細則中給予明確。
范疇 含各種治安輔助人員在穗外地人納入其中
《辦法》明確了見義勇為的定義,即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的人員,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實施救人、搶險、救災等行為。
周盼龍解釋,軍人、警察等負有法定職責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不在見義勇為的范疇之內。與此同時,考慮到負有約定義務的各種治安輔助力量對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作出的突出貢獻,《辦法》將保安員、輔警、治安聯防員、戶口協管員、交通協管員等負有約定義務的人員納入到見義勇為范疇,以鼓勵治安輔助力量隊伍的士氣,發揮其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積極作用。
“深圳、珠海把輔警納入了見義勇為的范疇。從廣東省來說,上位法《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條例》也明確將治安協管員等治安輔助力量納入到獎勵范疇。而將保安員納入范疇,在全省來說肯定是廣州首創。”江巍補充。
外地人來穗見義勇為或廣州人在外地見義勇為是否適用此《辦法》?“只要在廣州市地域范圍內見義勇為的,不管是外地人還是本地人都屬于獎勵范疇,廣州人在外地見義勇為則還不納入其中。”周盼龍說。(記者/張西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