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鄭紅作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深圳新聞網2月11日訊(記者 劉夢婷 張玲發自廣州)2月11日上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鄭紅作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匯報了2014年廣東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他提到,在懲治腐敗高壓態勢下,2014年以來廣東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2681人、瀆職侵權犯罪762人,同比分別上升14.23%和4.96%,其中廳級以上干部34人,縣處級干部243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93億元。
鄭紅在檢察院工作報告中介紹,2014年全年共批準和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33463人,提起公訴149143,同比分別上升8.06%和13.85%。報告指出,2014年廣東省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促進反腐倡廉建設。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和重特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568件,同比上升19.08%。鄭紅在報告中提及,廣州、深圳等地檢察機關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努力實現提高效率與強化監督、保障人權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