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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東莞2月2日電 (李映民李獲)廣東東莞市政府常務會議2日審議通過了《2015年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新莞人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新方案進一步放寬積分入學對象,香港、澳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將納入積分制入學申請對象范圍。
東莞市把外來工稱為“新莞人”,新莞人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是年度性的政策文件,根據(jù)東莞每年社會經濟的發(fā)展情況以及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適當調整。與2014年方案相比,2015年方案做出八方面內容修改,使新莞人子女積分制入學方案更具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對比2014年方案,2015年方案更加完善,總計做了八方面修訂:即進一步放寬積分入學對象;明確“在莞參保年限”的計算方式;取消“申報居住登記”、“在莞投資”以及“勞動教養(yǎng)”等積分項目;進一步完善“在莞納稅”積分項目;進一步降低計劃生育要求,整合優(yōu)化“計劃生育”積分項目;取消“居所方面”加分的面積限制;進一步完善“在莞參加社會服務”的積分項目表達;進一步調整和補充相應提交的積分材料。
新方案進一步放寬積分入學對象,將原積分方案第一條修改為“本方案適用于年滿6一18周歲,有正常學習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須在東莞市行政區(qū)域內就業(yè)或經商,流動人口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以及在東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意味著將香港、澳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將納入積分制入學申請對象范圍。
東莞市長袁寶成表示,東莞將通過《方案》的有效實施,使新莞人子女能夠安心上學,使家長們能夠安心穩(wěn)定工作,使大家真正感覺到東莞入戶的“窗”和“門”是敞開著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