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盛佳婉)去年11月,為期40天的社會組織抽檢正式啟動,由于不預先通知抽查對象、一經查出違規即處罰、并通過媒體向公眾通報等,這種深圳首創的社會組織抽檢被媒體譽為“社會組織史上最嚴監管”。昨日,市社會組織管理局正式公布抽檢“成績單”,共抽檢41家社會組織,7家優秀,12家被要求現場整改,17家被要求限期整改。
據悉,本次抽檢隨機抽查的41家社會組織中,社會團體22家、民辦非企業15家、基金會4家。存在的問題主要有組織架構和重大決策事項不完善、重大開支程序缺失、未建立專門的財務制度、財務管理不健全、違法開展活動等。在此次抽檢中,有7家社會組織規章制度完整、內部治理程序完善、財務開支規范、開展活動良好。
存在輕微違規行為的,包括深圳市某慈善基金會、深圳市某化學品協會等共12家,檢查人員現場提出工作建議,要求當事人及時整改。深圳市某危機干預中心、深圳市某流通協會等8家,在規章制度、民主辦會、登記事項等方面存在問題,被要求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深圳市某商會、深圳市某行業協會等9家,在財務審計存在問題,要求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深圳市智某職業經理人研究院和世界某總會,擅自開展活動,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對其進行政策宣講和規勸,要求自行停止一切活動,如未能停止活動,將依法予以取締。
據了解,抽檢工作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指從抽檢工作開始到2014年底,屬于緩沖適應期。對經過抽檢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社會組織,給予自行整改的機會,通過自查自糾、整改完畢后,不列入異常名錄或黑名單,不予以公告。從今年1月開始進入第二階段,即正式執行期。開始實施常態化的日常抽查監督,在抽查中一經發現社會組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嚴處,并列入異常名錄或黑名單同時向社會公開查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