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日前已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將于3月1日起施行。今后,出門看天色,不如看看預警信號的顏色。條例明確,只要氣象臺掛出臺風黃色、橙色、紅色或者暴雨紅色預警信號,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應停課,單位應適當推遲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
停不停課要等學校通知?
看到預警信號不用“等通知”可直接呆家中
在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中,五級臺風預警信號分別以白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白色等級最低,紅色最高。黃色預警信號表示“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8級~9級,或陣風9級~10級并可能持續。”另外,暴雨預警信號分三級,由低到高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雖然早先一些地方已對停課作了明確指引,但不少家長表示,還是會等學校通知,才確定要不要上學。從3月1日起,這樣的顧慮應該可以打消了,因為“預警信號為停課信號”。
同時,條例也在精細化方面作了不少文章,讓學生和家長不再“蒙查查”。如條例規定“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學校上課;在校學生(含校車上、寄宿)應當服從學校安排,學校應當保障在校學生的安全;上學、放學途中的學生應當就近到安全場所暫避”。
預警信號以誰發布為準?
判斷是否停課應認準氣象臺站所屬區域
有不少人還擔心,發布的預警信號能否及時傳達到相關部門和家長學生手中?根據規定,看預警信號判斷學校是否停課,要認準氣象臺站的所屬區域。
根據《關于建立教育系統應對臺風暴雨停課安排工作機制的通知》,臺風暴雨預警信號發布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各地級以上市、縣(區、市)氣象部門發布了臺風暴雨預警信號,對應區域內所有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停課。比如,廣州市氣象臺發布的預警信號只適用于越秀、荔灣和天河區,其他各區以各區氣象臺發布的為準。
條例明確,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向社會統一發布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和通信運營單位收到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應當準確、及時、無償地向公眾傳播,并標明發布時間和發布的氣象臺站名稱。
未及時發布預警信號如何追究?
重者將依法處分直接責任人
條例對于應停課未停、應發信號未發等情形,有著明確的責任追究機制。如違反條例規定,將由各級政府、氣象主管機構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些行為包括: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或者通信運營單位未按照要求向公眾傳播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違反本條例規定,應當停課而未停課;有關單位對重大氣象災害瞞報、謊報、拖延不報或者阻撓氣象災害調查、事故鑒定等。辛均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