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辯護人:為什么沒有申請社會救濟? 被告人:我想通過自己的努力照顧兩個孩子?
【庭審現場】被告人:如果時光倒流,我不會這樣做。
【庭審現場】被告人:兒子越來越大抱也抱不動,他們也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這是困擾我最大的問題。
【庭審現場】審判長:被告人回答法庭提問。
【庭審現場】審判員:為何到2010年才給孩子評殘?被告人:我希望通過自己努力,不想他們就殘疾的過一生。
【庭審現場】被告人韓群鳳表示清楚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意見。當庭表示認罪。
【庭審現場】審判員:2008年,你們去有關部門作出了兩個小孩“符合病殘兒標準”的醫學鑒定結論,根據有關規定,你們可以再生一個孩子,有沒有去計生辦辦理二孩生育審批手續,有沒有考慮過再多生一個孩子?
【庭審現場】被告人:我辭工的一個原因就是想再要一個小孩。我的家人一直幫我,建議我再生一個小孩。但我覺得我要照顧兩個孩子。
【庭審現場】陪審員:孩子死亡之后你記不記得有把孩子擦干凈,抱到床上的細節?被告人:我記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