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12時,農業部在廣東清遠市的北江漁政碼頭舉行珠江流域漁業重新開捕儀式。這標志我國首次在珠江流域實施的為期兩個月的珠江流域禁漁期全面結束。
珠江是我國徑流量第二大河流和南方水生生物資源的基因庫。為養護珠江生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經國務院同意,農業部決定自2011年起實行珠江禁漁期制度。禁漁實施時間為每年的4月1日至6月1日。
農業部珠江漁業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吳壯介紹,在珠江流域首次禁漁期間,流域各級政府及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禁漁管理機制,制訂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使漁區社會平安有序。通過兩個月的禁漁措施,讓不堪重負的江河資源生態環境得初步到休養生息。
據6省區初步統計,為期兩個月的禁漁,各地開展檢查行動5355次,出動執法人員29148人次,執法車4814輛次,執法船艇5490艘次,市場及餐館檢查782次,查獲違規捕撈船178艘次,電炸毒案件88起,查獲迷魂陣及其他違規漁具近200起,沒收電魚機204臺(套),收繳魚獲物2200多公斤。
禁漁期間,各地還大力開展資源增殖放流活動。據不完全統計,6省區共放流魚苗2780多萬尾,投入資金876萬元,為開捕后漁民增產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礎。
首次珠江禁漁共涉及流域的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湖南和江西6省(區)的38個市、200個縣,禁漁漁船28573艘、漁民114874人。禁漁范圍涵蓋了干流西江,重要支流北盤江、柳江、郁江、桂江、東江、北江、珠三角河網及重要湖泊,禁漁江段長度5365公里,湖庫面積1300多平方公里。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