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傷者互相扯皮
人傷專員幫你調解
重慶保監局稱,按照標準,保險公司應在接到客戶報案后5分鐘內,完成理賠人員的查勘調度工作;理賠人員接到任務后,應在10分鐘內主動聯系客戶;保險公司應在事故發生后7日內,完成對住院傷者的首次探視。
“保險公司應向客戶提供一跟一人傷專人咨詢服務。”重慶保監局相關人士稱,保險公司在接到客戶報案24小時內,應指派一名人傷專員完成與客戶的主動聯系,并由該人傷專員全程負責向客戶提供與案件相關的咨詢服務工作。此外,人傷專員還要依據案件的進展,結合客戶實際需求,及時指導客戶收集、整理索賠資料單證。“人傷專員應向客戶提供案件糾紛化解咨詢服務。對客戶與傷者出現扯皮糾紛的,做好客戶安撫工作,適時介入并主動告知可供客戶選擇的糾紛調解方式。”
市內一產險公司人士稱,在標準出臺前,各家產險公司是各自為陣,在人傷案件咨詢、到醫院探視傷者等方面,都沒有統一的規定,每個公司的操作規范可能都不一樣。
該人士表示,標準出臺后,保險公司有了統一操作規范,車主心里也有底了,既知道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啥時候必須來,也知道遇上糾紛可以找保險公司人傷專員一道進行調解。
保險公司首次查勘
須告訴你四點內容
保險公司對人傷車險理賠案進行查勘時,對客戶有告知義務。按照標準,保險公司在事故首次查勘時,應向被保險人書面告知以下內容,并做好簽收工作:人傷理賠主要流程演示圖;賠償的主要依據規定;獲取詳細賠償依據規定信息的渠道;案件醫療費預賠付規定等內容。
標準要求,保險公司應通過營業網點柜面、互聯網站等方式,為被保險人提供賠償依據規定文件的詳細信息。被保險人要求查看相關賠償依據文件內容的,應及時提供,保證被保險人知情權。由于被保險人原因,不能在首次查勘時書面告知的,公司應電話告知相關事宜及查詢方式,并做好錄音記錄。
在渝投保在渝出險
適用人傷理賠標準
重慶保監局稱,人傷理賠零距離,是指通過行業及各保險公司的共同努力,在小額人傷快速賠付、大額人傷優化全程服務、強化主動服務意識等舉措的基礎上,實現保險公司對人傷客戶的優質服務。
標準適用于依法在我市開展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財產保險公司,適用范圍為在重慶投保、且出險地點在重慶市內的涉及人傷車險案件中人傷部分的處理。
重慶保監局指出,標準相關服務規定均為最低要求,保險公司實際執行標準不得低于本標準之規定。
主城七區人傷案件
可要求上門收單證
客戶在主城區指定區域內發生車險人傷賠案,可要求保險公司上門收集索賠單證。重慶保監局稱,對渝中區、南岸區、九龍坡區、沙坪壩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渝北區范圍內的人傷案件,如果客戶要求,保險公司應提供上門收集索賠資料單證的服務。
重慶保監局指出,對要求提供上門服務的客戶,保險公司應書面明確告知材料需審核,做好解釋說明工作,避免客戶產生誤解,并完善簽收記錄。有條件的保險公司,應在上述區域外,擴大人傷案件上門資料收集服務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