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傳出消息,行政訴訟法大修成為2014年度全國人大的立法工作重點,“民告官”阻礙將會逐步得到破除。最近,半月談記者在福建多地法院調研了解到,行政干預司法現象在行政訴訟中仍不同程度存在,影響了司法公信力。為緩解行政訴訟困局,福建各級法院通過探索行政協調、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等機制,使4成以上行政爭議通過協調實現“案結事了”。
法官被迫參與拆遷,行政干預司法成頑疾
數據顯示,全國每年行政糾紛引發的信訪高達600萬件,而通過行政訴訟解決的只有10余萬件,“民告官”依然阻礙重重。據福建省高級法院統計,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敗訴率呈逐年走低態勢,近5年平均為9%,但低敗訴率伴隨著高上訴率、高申訴率和高上訪率。
半月談記者在福建莆田、漳州、泉州、龍巖等地采訪時了解到,當前,行政干預司法主要表現為:行政機關干預法院立案;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出庭應訴,只委托律師出庭應訴;以“支持地方中心工作”等為由要求法院做出不適法的裁決;以行政機關敗訴率考核法院工作等。
福建高院行政庭負責人說:“行政訴訟‘告狀難’、公民訴權得不到有效保護等問題仍然存在。近5年來,全省行政訴訟一審被裁定駁回起訴的案件有1583起,這些未能進入實體審理的案件,在二審審查時發現不少是應當依法予以審理的?!?/p>
泉州中級法院行政庭副庭長夏惠英說:“實踐來看,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中有不少存在合法性問題,但行政機關往往以‘考慮案件處理的社會效果’或‘服務政府工作大局’等為由施加壓力,要求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以征地拆遷為例,莆田中級法院行政庭庭長鄭完育介紹,地方政府為快速推進項目進展,有時在征地拆遷手續尚不齊備,或未與被拆遷人達成補償協議的基礎上就實施了拆遷行為,這類明顯違法的行為被訴至法院后,地方政府往往以“敗訴會導致項目無法開展,已經簽約的住戶會鬧事”等為由要求法院支持地方工作。
更為荒唐的是,在泉州鯉城、晉江等地,因為近兩年是當地城市建設年,征地拆遷任務重,一些基層法院行政庭負責人被地方政府抽調到工程項目部,要求承擔一定數量的拆遷戶簽約工作。
部分基層法官表示,這種行政機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做法既損害了司法公信力,也會使行政權力因缺乏司法制約而恣意妄為,侵害行政相對人權益。福建高院行政庭負責人透露,少數地方甚至要求法院在受理行政訴訟案件時,必須征得政府同意后才能立案。
記者了解到,一些地方將行政訴訟敗訴率納入政府績效考評,部分行政機關往往會對法院審案施加壓力,采取以拖促調、強迫協調等方式,造成案件久拖不決、久調不判,矛盾積累導致行政當事人情緒行為激化。由于法院在人、財、物上受制于地方,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以行政案件敗訴率考核法院的工作績效。
龍巖一個縣法院行政庭負責人告訴記者,2011年,該縣行政機關敗訴率達到40%,影響了全縣的績效考評排名,結果行政庭法官的績效獎金被地方政府扣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