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由市財政埋單 受到市民歡迎
從今年元旦起,廣西柳州市提前15年停止收取城市“路橋費”,改由市財政埋單,受到市民歡迎、網民點“贊”。據統計,全國有超過100座城市采取年票“打包”形式向機動車車主收取城市“路橋費”,但由此引發的爭議持續不斷。城市“路橋費”到底該不該收,柳州的舉措能否帶動其他城市跟進?
柳州停收路橋費受到市民熱捧
1月1日早晨,廣西柳州市民王健駕車經過位于柳州市柳石路的柳石路收費站,和往常不同的是,當天沒有收費員查驗繳費憑證。
記者在柳石路收費站看到,收費崗亭已經貼上了封條,崗亭內原有用于收費的電腦等設備已經搬離,收費站閘口開閘放行。按照有關批復,柳州市城市“路橋費”收費范圍包括“城市內環路及中心骨架道路和‘四橋一路’”,收費期限為23年,從200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據悉,柳州市區機動車保有量為35.1萬輛,“路橋費”有1億多元,用于償還貸款利息。
柳州市民王健以前每年都要繳納680元的“路橋費”,他認為,停收路橋費有利于柳州營造宜居宜創業的環境、緩解交通擁堵,對改善柳州的發展環境有好處。
城市“路橋費”爭議由來已久
“貸款建設、收費還貸”是當前不少城市路橋建管的做法,由此產生了城市路橋機動車輛通行費這一收費項目。為了避免市區路橋多處設置收費站帶來的市區交通擁堵等問題,不少城市將收費站外移至城市進出口、把路橋“打包”收費。
據統計,全國有超過100座城市采取年票“打包”形式向機動車車主收取城市“路橋費”,但由此引發的爭議持續不斷。近年來,在廣州、東莞、佛山多個城市,數十萬車主拒絕繳費。一些地方還因收費爭議出現了“民告官”案件。
2011年底,一名駕駛外地牌照車輛的司機在網上曬出自己在柳州的“出城賬單”,顯示其“超時956小時29分”,收費190元,相當于在車輛進城后每小時要繳納0.2元的費用。這一事件讓當時柳州實行的“外籍車輛按駐留城市時間收取通行次費”飽受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