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國家質檢總局通報,去年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共檢出質量安全項目不合格進口食品2499批,今年3月來自28個國家或地區的156批不安全進口食品被擋在國門外,主要是糕點餅干類、乳制品類和飲料類,品質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劑超標。專家告誡,洋食品質量問題取證困難,食品安全不能掉以輕心。
國家質檢總局今年發布的詳細信息表明,進口食品安全問題同樣應引起公眾關注。鎘超標的西班牙凍魷魚、無機砷超標的挪威蟹粉、稀土超標的德國茶葉、違規使用化學物質的愛爾蘭糖豆……而“亨氏”、“貝因美”、“旭貝爾”嬰幼兒輔食被發現汞含量超標,產品被緊急召回的事件更是引發廣泛關注,北京一中法院刑二庭副庭長陶煒分析,對于那些雖然是境外品牌,但實際生產者在境內的進口食品,司法追究并沒有太多障礙,只是對生產、銷售環節全在境外的,要客服取證困難:“特別是一些進口食品它的生產基地已經遷至到我國境內生產,如果他們的行為觸犯了我國相關法律,要受到法律追究。目前看,生產銷售環節都在國外的,取證會有困難,但是如果司法人員能取得證據,將與國內一視同仁。”
專家提示,走私的進口食品安全性更難保證。最高法刑二庭庭長裴顯鼎表示,依據我國刑法和食品安全法和規定,進口食品如果出現涉嫌犯罪的各類情形,將同樣進行懲處:“跨地區作案明顯增多,犯罪分子越來越狡猾,很少留下證據,給追查源頭犯罪設置了重重障礙,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必須加大各個相關部門之間的配合協作力度,形成合力來打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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