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違法成本低”現狀咋逆轉?
提高違法的成本,“按日計罰”,不設上限
析
環境保護需要投入,一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想方設法回避環保責任。
“我們在跟企業打交道的過程中了解到,一些企業漏排偷排,一個重要原因是環保方面違法成本很低。”鐘勤建說。
鐘勤建舉了一個例子:一個火電廠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一年可能要花2000多萬元。如果這個電廠不治污,環保部門即使每個月處罰1次,1次頂格處罰20萬,1年總計才240萬元。處罰的錢只相當于其治污設施運行維護費用的零頭。
“與此同時,環保守法成本高,守法企業嚴格按照環保要求做,可能還會吃虧。”鐘勤建舉例說,水泥生產線上脫硝設施,建設費用大約要400萬元,建設以后運行成本也不低,每一噸水泥成本要多出3元錢,在市場上可能就競爭不過那些沒上污染治理設施的企業。這對上了脫硝設施的企業就有失公平。
解
代表們建議加強空氣污染的防治立法,盡快完成《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必須進一步強化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提高大氣污染環境違法的成本,比如將“罰款上限”改為“按日計罰”,污染時日越長,罰款越重,不設上限,這樣才能對違法者起到震懾作用。
“還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大氣污染防治的環境經濟政策。”鐘勤建建議,首先,完善脫硫脫硝電價政策。第二,加大水泥、鋼鐵行業脫硝和黃標車淘汰的財政支持力度。第三,加快推進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和排污權交易。
此外,代表們還提出,要加大節能環保的財政投入。2012年節能環保支出占中央財政總支出的比例是3.1%,今年預算是3%,占比有一定的下降。同時節能環保資金里面,真正用于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的資金占比較低,需進一步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劉毅 王明浩 王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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