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獲悉,昨日(21)日,利用網絡造謠稱“高新區奧克斯廣場發生劫持公交車事件”的嫌疑人劉某、賴某已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行拘。
2013年8月21日,網上出現了關于“高新區奧克斯廣場發生劫持公交車事件”的虛假信息,引起市民恐慌,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立即對相關情況展開調查。
經查,當日下午,賴某在某QQ群內針對其他網友上傳的一張照片,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連續發布了“聽說那個人手里面有爆炸物”、“車里面還有人在哭,被當人質了”等虛假消息。劉某在QQ群里看見該內容后,隨即編發了“成都市政府附近奧克斯廣場發生劫持公交車事件。據說劫持者持有爆炸物,公交車上有人在哭,車上有小朋友,警察已到,正在勸他。希望不要傷及無辜群眾。”等內容和相關照片上傳至自己的微博。該微博內容在網上迅速傳播,引起市民恐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通過公安機關調查,劉某、賴某相繼歸案。目前,劉某因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被依法刑事拘留;賴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堅決打擊在互聯網上制造、傳播謠言的違法犯罪活動,同時也希望廣大網民堅決抵制、積極舉報造謠、傳播等違法犯罪行為,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和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