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成才通道 推進教育公平——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解讀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體制改革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全社會極其關注。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這項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統、明確的部署。
為什么要改革?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如何?怎樣推進改革?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就這些問題進行了解讀。
深化改革勢在必行
記者:我們是否面臨著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迫切任務?
劉利民:是的。現行考試招生制度存在著評價標準相對單一、選拔方式相對單一、入學通道相對單一等“一考定終身”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基礎教育應試教育傾向,學生“考什么、學什么”,學校招生“唯分數論”等問題,難以適應國家對各類人才的選拔培養需要,難以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需要,難以適應高等學校多樣化辦學、特色辦學的需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當前,全面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時機已經基本成熟、條件已基本具備。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要求,我們已經部署、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在一些重點領域進行改革試驗,積累了可供借鑒的改革經驗。同時,進行了系統調研,廣泛聽取、吸納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校長、教師、學生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各方面對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了較高的認同。
招考分離 多次選擇
記者: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什么?
劉利民:我們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這主要包括3個重要組成部分: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基本模式;健全考試與招生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可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人才成長“立交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