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再次與市交警支隊聯系,對此事知情的民警告訴記者:“我們交警支隊委托郵政局向違章司機寄出交通違法通知書,所有的寄信費用都由市財政部門統一給郵政局劃撥,他們工作人員負責把違章通知書,裝進信封并寄給每位違章駕駛員。”
這名交警介紹說,郵政局里有人可能與房地產公司有業務,于是想了這個辦法:在網上下載了一封《致駕駛員朋友的一封信》,在信的背面加印上房地產公司的。“他們沒有征得交警同意,就把隨著違章通知單裝到信里寄出了,看到媒體報道后,我們很吃驚!立即與他們交涉。”
這名交警介紹,郵政局的相關工作人員也趕到市交警支隊,向他們解釋和道歉。
“他們沒有征得交警支隊的同意,私自夾帶頁,我們已經責成他們糾正問題了。”
律師:夾帶損害行政處罰的嚴肅性
前日下午,記者多方努力,聯系上市郵政局新聞宣傳部門。
該部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介紹,據她了解,市民投訴的違章通知書內夾的事,其實也不全是,“這封信內共有兩頁,一頁是違章通知單,另一頁的正面是一封致駕駛員的信,讓駕駛員們安全駕駛文明出行。背后才是房地產公司的。”
這位工作人員稱,當時考慮整個鄭州都在提倡“綠色出行”,他們的工作人員可能想配合這次出行,想起在信內夾頁。這封有致駕駛員信件和的夾頁是不是產生有相關費用,她并不清楚,還要咨詢賬單部的負責人。
等至前日下午5點20分,這位工作人員稱,賬單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太忙,無法接受記者提出的問題。
對交通違法通知書內夾有頁的做法,省三融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風華認為:一、交警支隊的違章處理通知書是政府的一種行政處罰行為,是很嚴肅的,而通知書中夾帶是一種涉嫌和商業利益捆綁,很不嚴肅;二、信件產生的費用本由財政撥付,這個是搭了政府行為的順風車,讓政府行為捆上了商業行為,影響了交警部門和政府執法部門的形象,損害了行政處罰的嚴肅性。三、房地產公司一定支付了相關費用,而這些費用,是因為搭別人的順風車而由郵政局獲得,這在民法上叫不當得利,誰獲得這種利益都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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