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齊抓共管的大環保局面基本成型
9月12日,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動指南。甘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迅速反應,在總結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于9月17日通過省委常務會討論通過。
近年來甘肅省,特別是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此次《意見》的實施,就是要趁勝追擊,促進全社會凝心聚力、齊抓共管的環保新局面的形成。
根據《意見》要求,甘肅將按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突出重點與全面推進相促進、總量減排與質量改善相同步、部門聯動與協同管理相配合的原則,于2017年完成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和優良天數逐年升高的目標,14個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較2012年下降15%以上。
與此同時,為配合大氣污染防治“國十條”和《意見》的落實,蘭州市政府于近期出臺了《2013-2014年度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隴原大地上,一場全社會參與的“藍天保衛戰”即將打響。
亮點一:細化責任,城市大氣污染防治部門聯動機制基本成型。
《意見》共三項42條,結合日前頒布的《甘肅省環境管理責任規定》,每一條具體措施和要求后均注明了負責部門和配合部門,把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政府和企業。蘭州市出臺的《方案》更是逐項列出了各部門的工作內容和考核扣分事項,部分責任更是明確到了個人。
發改、工信、公安、建設、執法、氣象等多部門不再是在環境管理上相互推諉,協同作戰不協調的被動應對,環保部門也擺脫了“單兵作戰”的尷尬困局,而是多部門聯動,共同承擔起了保衛藍天的責任。“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的機制下,多部門聯動發揮各自資源優勢,共同詮釋了“大環保”的概念,從整體結構上提升了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和管理能力。
在責任分解的基礎上,全省范圍內還將適時開展評估和考核,并將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部分市州建立了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報、一周一考核機制。對未通過考核或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將有環保部門會同檢察機關、組織部門進行約談,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