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7月8日一審宣判,劉志軍被判處死緩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這也再次表明黨中央一以貫之反對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
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極為嚴峻復雜。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明確指出,反腐敗必須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持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劉志軍從一名普通養路工逐步成長為一名黨的高級領導干部,本應倍加珍惜黨組織的教育和培養,盡心竭力為黨和人民工作,但他卻在不斷膨脹的私欲支配下,背棄黨的性質和宗旨,思想蛻化變質,權力觀嚴重扭曲,不走正道走邪道,墮落為侵蝕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巨蠹。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
狠打劉志軍類“老虎”,就是要讓貪贓枉法的腐敗分子政治上身敗名裂、經濟上傾家蕩產、思想上追悔莫及,付出沉重代價。狠打劉志軍類“老虎”,再次向全黨全社會表明,我們所說的不論什么人,不論其職務多高,貢獻多大,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決不是一句空話。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劉志軍案再一次警醒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更加自覺繃緊廉政這根弦,不能心存任何僥幸和幻想,主動接受人民監督,始終保持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切實把加強黨性鍛煉和道德修養作為終身課題,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以理論上的堅定保證行動上的自覺,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證用權上的正確,不斷增強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始終做到為民、務實、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