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教育界人士對“研究生收費新制度可能不利于寒門學子”的擔心,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今天表示,新的政策措施實施后,研究生所獲資助總體上超過其應繳納的學費,資助水平得到提高,從制度上根本保證研究生不因經濟困難而失學。
今年2月28日,財政部、教育部印發了《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按照《意見》要求,新的收費制度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實行,原則是“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該負責人詳細解釋了這筆賬:一是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從2014年秋季起,將現有的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整為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費用,補助范圍覆蓋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二是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加大對優秀研究生的獎勵。三是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教學、科研、管理。高校要按規定統籌多渠道資金,建立健全導師責任制和導師項目資助制,根據研究生參與教學、科研、管理的實績給予相應資助。四是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就學。
該負責人表示,對研究生收取學費是國際通行做法。我國研究生教育原收費制度不健全,既不利于非義務教育成本分擔機制的建立,也阻礙了研究生獎助政策的完善和研究生財政撥款的增加,不利于激勵研究生珍惜機會潛心學習和促進研究生教育健康發展。
此外,這位負責人還強調,不管是中央高校還是地方高校,都要從事業收入包括新增學費收入里提取4%~6%的經費用于學生獎助工作。對于不重視研究生資助工作,不按要求落實投入責任,不按要求計提并發放研究生助學金的省份和學校,教育部將減少該省份下一年度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建立獎懲機制。 本報北京4月27日電(記者原春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