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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其介紹,他在2月8號買入了上海新梅(600732)(600732.SH)的股票,并在3月6號賣出。而在此期間,該股票實施了每10股送8股派1元的分紅方案。
“我在3月6日賣出股票以后,資金就被凍結(jié)了,并分別在3月7號和3月8號補繳稅款,而派息收入則是在3月14日才打進賬戶。”張先生稱。
對于只取得4000多元現(xiàn)金分紅,卻要面對突如其來的近1萬元稅款,張先生很困惑。
事實上,在本次分紅方案中,送股的8股股票,要按照該股票面額1元計算,支付20%的紅利稅,相當(dāng)于每10股要繳稅1.6元的稅款;再加上現(xiàn)金分紅1元的20%紅利稅,即需要繳納0.2元。整體上計算,張先生要為每10股股票支付1.8元的紅利稅。
“一開始我不知道送股也要抽稅,后來自己研究明白了。”張先生表示。
而令他感到遺憾的是,此前并不知道紅利稅出臺了新政策。
“如果早知道,我肯定會考慮提早買入,或者在登記日之前就把股票賣了,避開20%的重稅。”張先生稱。
事實上,張先生的情況并不是只有特例,很多投資者已經(jīng)在懵懂之中,繳了20%的最高稅率。
“多數(shù)客戶的資金量比較小,都還沒有發(fā)現(xiàn)這個問題。”上海某券商營業(yè)部負責(zé)人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