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河北某市一家鍍鋅廠肆意將污水直接排放到溝渠中。舉報群眾拍攝現場照片后到當地環保局舉報,該局一名副局長卻極力為排污企業辯護,后來竟拍案而起大爆粗口,讓大家滾出其辦公室。
身為地方環保部門負責人,不僅放任轄區內發生污染行為,面對求救的群眾,還竟敢為排污企業辯護。這說明,污染企業得以放心排污,村民們的呼吁被推諉擱置,與某些環保部門的執法不力不無關系。
維護生態環境的需求被漠視,破壞生態環境的惡行被默許,這種環境的“逆向保護”,著實令人憂心。這位副局長囂張的氣焰,不禁讓人懷疑他與涉事企業之間是否有利益關聯,也讓人感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是否力度衰減。不是自恃法紀奈他不得,這位副局長怎會有如此囂張的氣焰?
個別企業的排污或許還只是“點源污染”,環保部門的失職卻為整個轄區內的廣大企業肆意排污提供操作空間。對失職瀆職環保官員的一絲縱容,就可能將造成一片地方環境的沉痛傷害。因此,對“粗口局長”必須嚴懲不貸。有關部門要深究其背后可能隱藏的利益糾葛,同時更要嚴肅法紀,加大環保責任的追究懲治力度,進而促進責任部門積極主動作為,為“美麗中國”建設提供堅實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