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華偉制圖
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新近成立。有不少網民表示,多了監督是好事,但人員如何構成、遴選標準是什么?如何保證社會監督委員會的監督有效?
12月10日,中國紅十字總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委員人選、成立背景、如何運行等問題作出回應。
委員如何選出?
社會化、專業性和獨立性,是主要考量因素
據介紹,今年8月,中國紅十字會開始籌備成立社會監督委員會。在候選委員選擇過程中,經充分醞釀、各方推薦、執委會多次研究討論等程序,最終確定名單。
紅十字會目前的核心業務工作包括應急救援、應急救護、人道救助、無償獻血、捐獻造血干細胞、遺體和器官捐獻等工作。中國紅十字總會組織宣傳部部長姚立新說,需要有足夠專業知識的人才能對紅會的各項業務工作進行有效監督。
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秘書長、北京國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偉民說,社會監督委員會的委員不僅需要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更需要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去認真搜集和分析社會公眾的意見,準確地反饋給中國紅十字會,幫助中國紅十字會更好地開展工作。
“委員會主要從專業背景、社會公信力、熱心公益等方面考量,同時考慮了不同專業人員的協同匹配,包括法律、財務、醫學、傳播、社會管理、救援等領域。”姚立新強調,委員是否具有社會化、專業性和獨立性是此次遴選過程中主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