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記者獲悉溫州市中梁國賓1號三期(審批定名為南濱錦園)樣板房將于11月17日開放,售樓處銷售人員稱如果在11月17日前登記并成功購房,可享20%超低首付。
當地一房地產業從業人士介紹稱,目前,在溫州首套購房一般都要支付總售價的三成,第二套則要達到六成,該項目這次所推出二成首付為溫州樓市首次。
北京尚公律師事務所律師邢俊霞稱,眼下房地產調控仍未現放松跡象,在北京,一些樓盤首套房貸不僅沒有30%首付,而且還提高至50%。與溫州同屬浙江省的杭州市,首套房貸利率優惠也全面收緊。同時有公開消息顯示,目前,已經有包括廣州、深圳、上海、武漢、長春、無錫等14個城市開始上調首套房貸款利率。
邢俊霞稱,上述降低首付標準還與我國目前實施的相關法規相沖突。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對于貸款對象和條件則要求,不享受購房補貼的以不低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購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而國內一房地產營銷策劃資深人士則透露,從表面上看,20%首付實際上可以實現開發商的盡快套現。
據該人士解釋稱,一些樓盤公開銷售時對房屋價格先進行一定提升后,再對首付進行“減免”。比如一套原價在100萬元的房源,按照慣例,首付30萬元,銀行按揭70萬元,眼下房價已經出現“跳水降價”,開發商實行“存10萬元抵30萬元”,這樣下來,房屋實際總價確實降了,購房者愿意接受,同時開發商可以開出收到30萬元的首付款的收據,銀行根據開發商收據放出來的依然是70萬元的按揭,但這部分按揭進入的是開發商的賬號,緩解了開發商的資金壓力。
有律師表示,根據上述操作方式就存在兩份合同,一份是名義上的,房子的價格為100萬元,而另外則是真實的成交價格,只有80萬元,但從銀行貸出了70萬元,實際上,上述做法涉嫌向銀行騙貸,同時對購房者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遇到信譽不好的開發商,開發商最后可能要求購房者按照名義上的合同進行履行。
與中梁國賓1號降低首付標準的同時則是溫州房價的大幅“跳水”,最大跌幅超過50%。如位于溫州鹿城區的中瑞公園大地,目前在售價格在3萬多元/平方米,而當初開盤時該樓盤均價為6萬元左右。當年的“樓王”置信原墅,最初定價高達8萬多元/平方米,現在開盤最低價賣到3萬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