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教育部日前制訂暫行辦法,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4.5萬名在讀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萬名,碩士研究生3.5萬名。
根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用于獎勵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
對于獎勵標準與基本條件,暫行辦法規定,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包括: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財政部、教育部根據各高等學校研究生規模、培養質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執行情況,制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年度分配名額和預算。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審定。
根據暫行辦法,高等學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高等學校應將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并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這一暫行辦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