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位法律專家曾經把網絡謠言比作“一旦打開,就無法再擰緊的水龍頭”。之所以無法擰緊,是因為互聯網天生就具備匿名、自由和交互的特質。謠言制造者藏匿于網絡世界的蕓蕓眾生中,感受不到面對面的尷尬,更丟開了法律的顧忌,可以肆無忌憚地惡搞,傾瀉各種不健康的心理,甚至于網絡水軍公司已經把造謠變成了發家致富的金光大道。
然而,網絡謠言的水龍頭一開,淹及的輕則是網民的隱私、安全,重則是整個社會的穩定、發展。在微博、社交網絡日益普及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人已經感覺到,被網絡謠言困擾的已經不僅是明星、名人、商家,謠言的魔爪正在觸及普通網民的神經,攪亂他們的生活。正如2011年美國《華爾街日報》一篇評論文章中所說的:“在網絡上羞辱別人變得如此簡便和快捷,而我們每個人都活在這種威脅之下。以前只有社會名流需要采取措施保護自己的名譽,學習挽回臉面的技巧,但現在,這已成為一種大眾需求。”
面對來勢洶洶的網絡謠言,僅僅是學習如何挽回臉面絕對不夠。美國政府信息與規制事務辦公室主任、原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桑斯坦,在其著作《謠言》中提出:“要控制謠言,應從法律責任入手,使謠言的制造者與傳播者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一些法律責任,增加造謠、傳謠的代價。”
然而,就目前看來,很多網民對謠言缺乏警惕,也沒有養成舉報謠言的習慣,即便不參與傳謠信謠的成熟網民,對謠言往往也只是一笑置之,任其繼續存在;網站管理人員則出于利益考量,或者圖省事等想法,只是凍結造謠者的虛擬賬號了事。這樣一來,造謠者只需要換個“馬甲”,就可以繼續顛倒是非,而受害者不是名聲掃地,就是商業信譽毀于一旦。相形之下,造謠者絕對算得上“一本萬利”。
由此可見,要根治網絡謠言,就必須以法律重拳粉碎造謠者的“利益鏈”。針對謠言,我國《民法通則》、《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都有相關條款,對散布謠言以至損害他人名譽、利益,擾亂公共秩序者予以道歉、罰款、拘留、徒刑等不同程度的處罰。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各地公安機關也正在依法打擊網上造謠,散布非法信息的行為。
不過,維護網絡環境不單是政府的職責,網民在享受互聯網帶來快捷、豐富的信息的同時,應該承擔凈化網絡環境的義務,利用法律武器,不讓造謠者蠱惑人心,有利可圖。網站管理者也應該遵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謹慎對待處理互聯網上的海量信息,不給造謠者提供傳播謠言、非法信息的平臺。
來源:中國日報網 任碩 編輯: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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