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從出臺、執法檢查、制定細則到今天的修訂,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從不斷完善到最終形成的縮影。”臺籍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臺聯會長朱臺青10日在北京說。
在10日下午臺灣省代表團的全體會議上,臺籍全國人大代表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所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展開了討論。
到2010年底,中國已制定現行有效法律236件。全國人大代表、全國臺聯會副會長胡有清表示,236件有效法律中有兩件是涉臺的:一件是1994年頒布的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另一件是2005年頒布的《反分裂國家法》。
胡有清說,1994年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出臺時,臺灣在大陸的投資剛剛興起,還不是很普遍,全國人大就及時制定了這樣一部法律。1999年12月,隨著臺胞投資的數量不斷增加,國務院又頒布了這部法律的實施細則,各省市也陸續出臺了“實施辦法”,使臺商投資保障的法律環境趨于完善。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建設。
他說,為了適應形勢的需要,不斷健全臺胞投資權益保護工作機制,目前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修訂工作正在展開,希望這一工作能夠加快完成,擴大法律的適用范圍,加大執法力度。
“一部法律的變遷表明,大陸對臺政策既一以貫之,又與時俱進。”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臺聯會會長陳耀中說。
他說,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建議把今年作為法律體系的宣傳年、普法教育年,樹立嚴格依法辦事的風氣,來建設法治國家。
來源:新華網 (記者 李寒芳) 編輯:楊鑫 許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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