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1962年3月27日~4月16日)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1962年3月27日至4月16日在北京舉行,出席代表1072人。會議聽取了周恩來總理作《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報告》分為國際形勢和我國對外政策和國內形勢和我們的任務兩部分,詳細地闡述了我國對外關系的總路線和各項具體政策。
會議通過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批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報告和預算委員會的審查報告;通過了提案審查委員會的提案審查意見和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補選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會議期間外交部向大會分發了中國政府和印度政府交換的22件照會及1960年12月中、印兩兩國官員關于邊界問題的報告。
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963年11月17日~12月3日)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1963年11月17日至12月3日在北京舉行,出席代表1072人。國務院副總理李富春向大會作了關于1963年國民經濟計劃執行情況和1964年國民經濟計劃草案的報告。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作了關于1963年國家預算草案和預算執行情況、1964年國家預算初步安排的報告。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就國內外形勢和任務講了話。
會議通過了關于1963年國民經濟計劃和1964年國民經濟計劃、1963年國家預算和1964年國家預算初步安排的決議;通過了關于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議。會議批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彭真作的“關于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說明”。會議通過決議,批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通過了預算委員會關于國家預算的審查報告,通過了提案審查委員會的提案審查意見。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 許銀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