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風險重點防控
《瞭望》新聞周刊了解到,下一階段,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將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借鑒一些地方和單位開展這項工作的經驗做法,結合自身實際,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這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向前推進。
毛昭輝分析說:“這項工作大致有以下幾個環節:第一,查找廉政風險點;第二,根據廉政風險點建立相應的防范制度;第三,根據有可能出現的廉政風險,建立相應的問責機制;第四,督促這項制度落到實處。”
權威人士指出,要落實抓住關鍵環節的要求,一是摸清權力底數。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確定對管理和服務對象行使的各類職權,科學編制“職權目錄”,并對每一項職權編制“權力運行流程圖”,做到責權明確、程序規范。
二是找準權力運行風險點。認真查找每個部門、單位、崗位在權力行使、制度機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并依據權力的重要性、權力行使的頻率、腐敗現象發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對查找出的廉政風險點評定風險等級,實行風險等級管理。
三是有針對性地分類制定風險防控措施。屬于權力行使方面的,要通過建立健全權力制衡機制,優化權力結構,規范行政裁量權,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屬于制度機制方面的,要通過查漏補缺、建章立制,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屬于思想道德方面的,要通過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等,增強黨員干部的風險意識和廉潔從政的自覺性。
四是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通過政府網站、公報、公開欄、新聞媒體等途徑,主動向社會公開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個人隱私以及不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職權目錄、“權力運行流程圖”和行政裁量權基準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需要注意一個問題是,現在風險點的查找、防范制度的設計和構建,往往都是由本單位、本部門來完成,紀檢監察機關再檢查看是否到位。但是,提出來的風險點是否得當,提出的辦法是不是能杜絕這個風險,這是一個問題。”毛昭輝說。
在排查廉政風險“全面防控”的同時,中央要求加強“重點防控”。其一,要突出重點對象,把領導干部特別是掌握人事權、執法權、司法權、審批權、監督權等權力的領導干部作為重點對象,同時要加強對人、財、物管理等關鍵崗位的防控,切實規范領導干部的用權行為。
其二,要突出重點領域。抓好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以及征地拆遷、教育醫療、社會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涉及民生領域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以預防腐敗工作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其三,要突出重點環節,按照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要求,探索科學分解和配置權力的有效方法,加強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比如,政府投資項目要實行投資、建設、監管、使用分離;公共資源交易要實行主管、辦理、評審、監督分離;政府采購要實行管采的機構、職能、財務、人員分離;行政處罰、強制事項要實行調查、決定和執行分離;財政專項資金要實行評審、決定和績效評估分離;專家評審事項要實行審裁分離及對專家管用分離;重大、復雜、敏感的行權事項要實行集體決策等,有效化解權力行使中的風險。
其四,要突出重點任務,權力行使前著重查找廉政風險點,制定和落實風險防控措施;權力行使中著重進行實時動態監控,及時發現各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權力行使后著重通過警示提醒、誡勉糾錯和責令整改等手段,及時糾正偏差和失誤,避免廉政風險演化為腐敗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