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被告單位重慶華宇廣告有限公司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后向其他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行賄數百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彭治民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采取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組織、領導其組織成員組織婦女賣淫,情節特別嚴重;安排、默許組織成員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任意毀損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濫伐林木,數量巨大;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濫伐林木罪,高利轉貸罪,行賄罪,遂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該組織曾智強等26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無期徒刑不等的刑罰。
同時,該組織的“保護傘”南岸區農田水利局原局長魯永合、原副局長何德富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分別被判處14年、14年6個月有期徒刑,另有三名國家工作人員黃紅偉、陳衛東、咸益因犯受賄罪,分別判處6年、11年、3年有期徒刑。
此外,被告單位重慶華宇廣告有編輯:段若蘭限公司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罰金500萬元。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