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希爾頓股東彭治民等32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黑老大”彭治民被判處無期徒刑
為開發高爾夫別墅房地產項目,多次實施暴力強拆;組織數百名婦女賣淫2200余次,非法獲利400余萬元;高利轉貸1500萬元……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4日對備受關注的重慶希爾頓酒店股東彭治民等32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宣判。“黑老大”彭治民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兩名“保護傘”魯永合、何德富分別被判處14年、14年6個月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1993年以來,彭治民先后注冊成立慶隆公司、眾誠公司等公司,并投資修建重慶希爾頓酒店。2003年以來,彭治民采用經濟利益籠絡控制等方式,糾集被告人曾智強等人,以慶隆公司、眾誠公司、希爾頓酒店等為依托,在重慶市渝中區、南岸區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彭治民為組織、領導者,以曾智強、楊曉、代洪濤、蒲體華、晏紅、王暉為積極參加者,曾嘉玲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03年底,該組織在希爾頓酒店負一樓開辦鉆石王朝俱樂部,為拉攏客源,先后組織婦女賣淫2200余次,從中非法獲利400余萬元。
慶隆公司在開發其非法獲得的茶園項目期間,多次因拆遷等問題對他人進行毆打、扣留并毀壞他人財物,致2人輕傷、5人輕微傷。2004年底至2009年,彭治民為強行推進開發進度,在未辦理任何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指使楊曉、代洪濤等人破壞林地71公頃、林木蓄積1479立方米。
為謀取非法利益,2010年2月,彭治民向他人高利轉貸1500萬元,從中非法獲利180萬元。
為尋求庇護,該組織還先后向國家工作人員魯永合、黃紅偉等人行賄250余萬元,為非作惡,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社會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