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匯總相關意見修改后進入二審 免征額過低與民眾預期有差距
昨天結束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沒有按原定計劃對國務院提交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進行表決。記者獲悉,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相關意見匯總修改草案后,進入二審階段,甚至有可能進行第三次審議。
昨日下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對南方日報記者證實,個稅修正案或于今年6月份進行審定,但具體審定和出臺時間,需向人大有關部門咨詢。
此前國務院提交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被詳細披露后,個稅改革的力度與公眾的期望有不小的距離。不少專家認為,對工薪階層來說,個稅起征點調整的步子邁得太小。公眾普遍發問:3000元的免征額是否仍偏低?月收入7500元以上能否就算“高收入”?
3000元免征額過低
根據國務院提交的個稅修正案草案,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即免征額)從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但這一調整幅度公布后,不少學術界、媒體、公眾紛紛指出,根據目前的通脹水平,這一幅度“明顯偏低”。
雖然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表示,個稅調整后,工薪所得納稅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將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但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10年第一季度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就已經達到2754元,由此可以斷定在全國范圍內3000元的月薪并不算高收入。
事實上,此前曾有財政部官員透露,有七成被調查者認為3000元的個稅起征點太低。他們認為,調整后,工薪階層依然是納稅主體。多位學界專家就具體建議,免征額應至少提高至每月5000元。
此前財政部也曾表示,個稅免征額若上調到5000元,則只有3%的人納稅,這個稅存在的意義就不大了。但專家普遍認為,眾所周知,個人所得稅是作為以“劫富濟貧”為立法初衷和主要功能開征的一個稅種。“其實個稅存在的意義并不是要讓多數人納稅,而正是要讓少數富人多納稅,這才是其真正的意義所在。”也有讀者對“上調到5000元只有3%的人納稅”這一數字表示懷疑,認為不知如何統計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