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紅利“體內循環”是否合理?
相關背景:截至2010年底,央企累計上交國有資本收益1686億元,主要用于央企改革重組,支持央企自主創新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央企災后重建支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將把國有資本收益“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
【關切】全國人大代表曹家福:當前央企上交紅利大都用于央企內部調劑,屬于“體內循環”,而不是直接回饋社會。這些年央企利潤倍增,應更多地用于民生投入。
【回應】彭華崗:央企回饋社會,除了上交稅收,國有股轉持社保也是重要體現。從2002年至2010年,央企上交稅金從2914.8億元增加到14058億元,超過全國稅收的六分之一;截至2009年底,已有1561.26億元國有股權轉讓給社保基金,占社保基金財政性收入的41%,這其中有589億元是央企轉讓的。此外,央企在節能減排、抗震救災、保障國家重要活動、扶持老少邊窮地區等方面,也在回饋社會。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力投資集團總經理陸啟洲:央企是國家的“牛”,是要讓它當“奶牛”還是“耕牛”?討論央企上繳紅利多少比例合適,首先要考慮央企在國家發展中扮演什么角色,是只要擠奶還是要繼續耕田收獲?若是想擴大再發展,就應該留下一定的資金支持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