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整個打黑過程中始終遵照法律程序進行也是一條重要經驗。重慶打黑絕不是以人治方式進行的,而是依法打黑,注重程序,嚴格按照法律辦事,這在后期審判活動中表現得尤為突出。
第九,201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公布的《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提出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達到5000元將被立案追訴”的標準。新版立案追訴標準傳遞出的反腐信號主要集中在三點: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達到5000元將被立案追訴;低價出售國有資產損失達30萬元以上將被立案追訴;為親友非法牟利將被立案追訴。近年來,腐敗現象出現向基層蔓延的趨勢,這一規定對于打擊基層腐敗,針對國企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制止為親友非法牟利的行為具有積極的作用。
第十,各地紛紛探索反腐和廉政文化建設制度創新的舉措。如“網絡述職述廉”的湛江模式、“制度+科技”的上海模式、將教育融入日常生活的桂林“清風模式”、以弘揚正氣和傳統文化為特點的“重慶唱紅打黑”模式、“廉政三字經讀唱”的內蒙模式等。這些模式在加強本地反腐敗和廉政文化建設之時,也給各地提供了可以借鑒的寶貴經驗。
2010年腐敗與反腐敗的較量,再次體現了反腐敗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我們堅信,只要堅持不懈的努力,最后的勝利一定屬于人民。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