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高者并非先得
事業單位“小而全”所形成的輔業資產處置、事業單位事轉企改制中的跨行業跨區域重組、事業單位事轉企改制中不同所有權主體之間的合并等,都涉及到事業單位資產出售及產權的轉讓。從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基本要求看,事業單位資產出售及產權轉讓必須保證國有資產的不流失。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應充分發揮產權交易市場在事業單位資產出售及產權轉讓中的作用,事業單位改制政策及文件中應明確規定,資產出售及產權轉讓要進入產權交易市場掛牌。
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產權交易市場已經發展得比較成熟,全國220多家產權交易所(或中心)覆蓋了中央、省(直轄市)、地(市)三級的75%區域,幾乎可以為任何法人的資產出售及產權轉讓提供掛牌服務。只要在事業單位改制政策及文件中,明確規定依托產權市場而完成資產出售及產權交易,就基本可以保證出售及交易的公開透明,壓縮人為操縱而低價出售及交易的空間。在某種意義上,公開透明能夠有效防止事業單位資產出售及產權轉讓中的國資流失。
需要強調指出的,出版、報紙雜志、文化、電影電視、廣播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所從事經營的最大特征,就是準入制及資質。因此,這一輪事業單位改制中的資產出售及產權轉讓,并不是任何資本都能受讓,也并不是出價高者先得。尤其是對涉及出版、報紙雜志、文化、電影電視、廣播等領域的主營業務資產出售及控股權轉讓,必須實行受讓主體資格的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受讓主體,應該公示。
特殊產權轉讓可一事一議
出版、報紙雜志、文化、電影電視、廣播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主營業務,直接影響甚至決定著輿論導向、主流價值觀培育,其中的某些事業單位有一定特殊性。因此,事業單位改制政策及文件不應該實行“一刀切”,不宜要求所有事業單位改制中的資產出售及產權交易,都進入產權交易市場掛牌。對于一些特殊的事業單位,其改制中的資產出售及產權轉讓可以用協議方式完成,不用到產權交易市場掛牌,實現掛牌的“豁免”。
對到產權交易市場掛牌的“豁免”,不應由出版、報紙雜志、文化、電影電視、廣播等領域的事業單位自己決定。從操作上來說,既可以是事業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自己確定名單,也可以是部委局聯合確定名單,從公平性而言,由部委局聯合確定名單更好。
名單確定后,仍要實行一事一議一批,對擬豁免的事業單位在其提交事轉企改制申請后的限定工作日內完成批復。被“豁免”的事業單位,其資產出售及產權轉讓價格不得低于評估凈資產值,如果其資質及品牌影響力大,應進行無形資產評估,把無形資產計入資產凈值額。
需要強調指出的,資產出售及產權轉讓的產權交易市場掛牌“豁免”,是指主營業務,如果是非主營業務的輔業資產出售,仍要實行產權交易市場的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