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為什么有些案子判得沒有問題,當事人卻一個勁地上訪?原因是審判公開制度落實得不夠好,審理活動的透明度不高。”日前,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呼吁各級法官要認真落實公開審判制度,提高司法透明度。
張立勇說,在司法實踐中,他發現了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法院審判過的案子,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準確,但當事人就是不認可,從而造成了大量的涉訴上訪事件。經過調查,張立勇代表認為,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公開化、透明度不夠,老百姓不了解案件辦理的過程。另一方面,個別法官在案件的審判過程中貪贓枉法、徇私舞弊,敗壞了法官的聲譽,使得法院的公信力受到影響。
“公正一詞通常被人們理解為公平、正義,實際上公正還有另外一層含義,即公開的正義。正義只有讓老百姓看得見,感受得到,并且認可了,這種正義才是一種實現了的正義,不然就是僅僅停留在審判庭中的正義。”張立勇代表說,審判公開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證,只有堅持公開、透明,才能讓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真正做到勝敗皆服。
張立勇代表說,在實際的司法實踐中,由于受各種因素影響,司法公開還流于形式,突出的表現就是在現行的司法審判活動中,許多法官害怕、回避甚至拒絕媒體記者的采訪,絕大多數案件也不能做到當庭宣判,旁聽者不能馬上知道判決結果,無法判斷審判是否公開。另外,判決書不公開,不方便人民群眾查閱,不允許對判決文書進行評述和監督,也大大限制了公開對司法公正的促進作用。
張立勇代表表示,“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人民法院應該堅持“陽光”司法,以公開促公正。法官審案,只要是法律規定可以公開的,就應該公開開庭審理,不僅讓老百姓旁聽,也可以讓電視、網絡等進行轉播,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功能。在法律規定范圍內,也可以考慮判決書上網公布。同時,要讓法官深入到農村、工廠等地方去開庭,讓當地的村民、工人都來旁聽。這不僅使得審判公開化,加大對法官的監督力度,對老百姓來說也是一種最好的法制宣傳教育。
據張立勇代表介紹,目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專門制定并下發審判公開的決定,只要法律允許公開的,都要公開審判、公開審理。與此同時,他們于今年初專門召開了會議,提出建立廉政建設巡視制度,強調法官必須清正廉潔,清正辦案,以清正廉潔的形象樹立在全省人民面前,真正做到公正、公道、公平。(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