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公安部黨委最近出臺《公安機關領導干部五個嚴禁》,嚴禁公安機關領導干部出差、開展公務活動由企事業單位、個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級公安機關、企事業單位、個人安排出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據人民公安報報道,《公安機關領導干部五個嚴禁》的具體內容是:一、嚴禁違規插手工程招標、政府采購、人事安排和案件查辦,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嚴禁近親屬在分管的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
三、嚴禁出差、開展公務活動由企事業單位、個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級公安機關、企事業單位、個人安排出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四、嚴禁違規收受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干股;
五、嚴禁違規相互請托為對方的特定關系人在投資入股、經商辦企業等方面提供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
為確保《公安機關領導干部五個嚴禁》的貫徹落實,公安部黨委明確要求:凡違反上述規定,視情先行采取停止執行職務、調離原崗位、免職、責令辭職等組織措施。查實后依法依紀給予黨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肖亭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