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11月16日社論文章:湖南長沙的一公司總經理把湖南省政府文化廳、財政廳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送上法庭,聲稱這些機關在政府采購中存在舞弊行為。三大機關一審勝訴。這名商人準備繼續上訴。
政府采購不乏新聞,屢屢出現政府采購價格比市場價格高出許多的案例,引發公眾廣泛關注。這次不同的是,湖南省文化廳官員在勝訴后表示:“采購中設定最低價格界限是為了盡快花完今年預算。”一時間引起社會強烈反響。
中國政府年底絞盡腦汁突擊花錢,這對艱難度日的西方政府而言恐怕連想都不敢想。這并非因為中國政府錢多得花不完,而是因為中國的零基預算制度設計,當年預算當年不花完就要上交,而且明年預算會隨之減少。因此,尤其對地方政府而言,年底前用完預算便成為一項重要的任務,至于支出的合理性和效果則在其次。
如果預算能夠制定得科學合理,那么就不會年年出現年底突擊花錢的荒唐事,這些富余的錢可以用來解決不少民生問題。預算制度的“負激勵”效應才會逐漸轉變為“正激勵”。
政府采購需要增加透明度,否則就會成為腐敗的溫床。正在試點的在線電子采購系統就是督促采購走向公開透明的有益嘗試。任何不合理的定價和競標都會立刻會被公眾發現。
此外,進入政府采購名單這一環對許多競標方來說是最難的,一定要在這一環上杜絕徇私舞弊和錢權交易。
各級人大和財政部門應該加強對政府執行預算情況的審計和監督。適時引入第三方公眾監督,實時公開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可以保證納稅人的錢用到了改用的地方。針對年底突擊花錢的問題,人大和財政部門應該組織全國范圍內的專項整治行動,對癥下藥,發現腐敗行為,要嚴懲不貸,才能消除這一不良現象。
英文原文請見:http://www.tsdianying02.cn/cndy/2011-11/16/content_14101956.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社論 編輯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