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7月21日社論:在最近一周之內,全國范圍內就爆出兩起卡車超載引發的高速公路或公路橋坍塌的事件,血淋淋的畫面著實令人觸目驚心。
7月14日,福建武夷山發生一起超載卡車導致橋面坍塌的事故,這輛客車核定的載重限重為15.5噸,但實際載貨的總重量已經超過了60噸。
本周二,一輛車長14米的卡車載著約160重的砂石開過北京郊區懷柔白河橋,結果橋面發生了坍塌。事發地點附近常年非法采砂活動猖獗,運送砂石的車輛往往是趁夜間紛紛出動,以躲避相關執法部門的檢查。
雖然不斷有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完成,上文中提到的兩座橋梁近年來仍不斷有超載卡車從其上通行,這次涉及坍塌事件的車輛看來只是壓塌大橋的“最后一根稻草”。
運輸車輛超載是近年來揮之不去的老大難問題。全國范圍內多次開展“治超”的專項行動,但收效甚微。
據測算,每年對于超載帶來的高速公路和公路橋路面破損,光是用于修補的費用就高達300億元人民幣(約合46億美元),而受到影響的高速路或公路橋的平均壽命縮短了50%到60%。
此外,卡車超重也是高速公路上70%交通事故的肇事原因。
但為什么眾多運輸企業不惜冒著發生交通事故的危險、不懼執法部門的處罰措施,情愿放任運輸車輛超載呢?
有一種解讀的觀點認為,公路的收費站設置太多、收費太高,明顯提高了運輸成本,而只有超載能夠幫助運輸企業抵消部分支出的費用。
令人無奈的是,公路收費站收費的總額竟然占到了全國物流業運營總成本的三分之一,而個體運輸經營戶的數量在全國700萬交通運輸單位中占到將近90%。超載,是他們所能選擇的為數不多的盈利方式之一。
可是,在全國范圍內關停部分收費站就能夠減少卡車超載的數量嗎?
今年7月1日新生效的《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定:超載行為三次被查處,駕駛員和相應車輛將不能上路,而運輸企業一旦在一年內有10%的運營車輛涉嫌超載,就將被關停。
這種約束方式只是運輸產業結構調整、治理超載老大難問題的“萬里長征第一步”。
英文原文請見:http://www.tsdianying02.cn/opinion/2011-07/21/content_12948024.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社論 編譯 張隕璧 編輯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