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7月7日報道:“我被綁架了,心理受了很大的傷害,可能一輩子都好不了啦!哎,沒法兒說……”6月9日,15歲的楊小龍(化名)在他的QQ簽名上寫道。
他所記錄的噩夢就在前一天降臨。6月8日晚23:00左右,楊小龍外出游玩后路過新密市市區廣場,找了一個陰暗處小便。就在此時,被29歲的李某拿刀挾持到了其車上,要求楊脫光衣服,對其進行猥褻。隨后,感覺并不“過癮”的李某又將楊帶到附近的山腳下,繼續進行性侵犯。直到次日凌晨5點,在長達6個小時的劫持后,李某才將楊釋放。
6月19號,嫌疑人李某被警方抓獲。但隨后新密市警方表示,刑法中對這種同性之間的性侵犯并沒有適用的法律條款。因此,只能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進行為期15天的行政拘留。案件被媒體披露后,迅速引起了社會各方的關注和熱議。
根據中國《刑法》第236條,強奸罪的受害人只認定為婦女。而《刑法》237條中的“強制猥褻兒童罪”,并未對“兒童”的年齡標準給出明確說明。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把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兒童保護。顯然,這兩個罪名都不適用于該案件。
“警察告訴我,雖然這個案子性質很惡劣,但根據相關法律,只能按照猥褻他人罪進行行政拘留”,楊小龍的舅舅靳紅兵無奈地告訴記者。去年,在父母的安排下,初中畢業的小龍從離新密市區外大約30公里農村來到市里一家汽修廠學習修車,住在其舅舅家。楊小龍與舅舅感情很深厚,“對他的信任程度甚至超過了其父母”。出事后,靳紅兵四處奔波,這個40來歲的骨科醫院醫生甚至買來了一堆法律書籍進行學習,同時上網查詢、咨詢律師,就是為了給孩子“討一個公正的說法”。
“我們從來沒有遇到過類似的案件,開始時不知道從何下手,”新密市公安局宣傳科負責人魏偉表示,“像這類案件在整個中國都很少見到,因此,我們處理起來非常地謹慎。”
他還透露說,警方曾請示過上級部門的意見,還和當地檢查機關舉行過會談,希望能夠對該案件合理定性,但大家理解“很不一樣”。
直到7月4號,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行政拘留15天期滿釋放出來幾個小時后,才被正式“刑事拘捕”。警方表示,他們已經掌握了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拘禁罪”。
“截止目前,我們認為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拘禁,(我們相信法院)會根據案情的嚴重程度作出判決”,魏偉表示,但并未提及案件中的“性侵犯”情節。
在孩子遭受“強奸”后的兩天,楊小龍的母親、45歲的靳菊紅才從小龍姐姐的口中得知了這一消息。今年高中畢業的姐姐在看到弟弟QQ空間的心情記錄后十分擔心,開始詢問其到底發生了什么事。
“開始的時候,他姐姐以為他在開玩笑”,45歲的靳菊紅回憶道,“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后來從他舅舅嘴里才知道了事情的細節”。
“我們每次想問問他到底怎么回事的時候,他就用手蒙住臉,一言不發,”靳菊紅無奈地說。6月17號,楊小龍的父母把他從市區接回了農村家中。
“現在整個村子都知道了,可能整個河南省都知道了,”她說。
楊小龍一家住新密市白寨鎮牌坊溝村,父母都是農民,除了姐姐,家里還有一位86歲的奶奶。記者看到,大約100平方的院子里只有三間破舊的磚瓦房,一家五口人都居住在這里。
7月4號,來自鄭州的法律援助團隊和心理救助團隊,就在這個院子里對楊家人提供了法律咨詢服務和心理疏導。但此間,小龍一直一個人躺在屋內的床上,拒絕與心理咨詢師溝通。
“他過去是個很乖很開朗的小孩,但現在很少說話,”靳菊紅說,“他回家后就一直呆在屋里,哪兒都不愿意去,大部分時間都躺在床上睡覺。”
“孩子現在的心理狀態很糟糕,”河南心理學研究所的高級心理咨詢師朱杰說。這次他專程趕到小龍家里為其提供免費的心理援助。“他現在壓力很大,根本不愿意和我們溝通。畢竟,在中國傳統的觀念里遭遇這樣的事情是很恥辱的,特別是對男孩子?!?/p>
盧杰和其他幾位前來的心理咨詢師已經為小龍的家人進行了心理輔導,“試圖舒緩他們極端憤怒的情緒”,避免他們過多流露這種情緒而一次次刺激到孩子。
“我們也鼓勵他的父母陪孩子出去走走,換一換環境為有助于盡快修復心理創傷”。
“他告訴我,他想去當和尚,沒臉見人了”,小龍的奶奶李榮芝現在一說起這個事情就會忍不住落淚,“這孩子是我看著長大的,看著他現在這個樣子我心里太難受了”。
“他晚上總是做噩夢,還會尖叫,我們能做的就是告訴他別想太多”,小龍的媽媽說道。自從小龍回家后,靳菊紅晚上就一直陪著孩子睡覺,在他噩夢驚醒后再哄他入睡。
“兇手給我兒子帶來的心理創傷太大了,他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小龍的爸爸說,“他太邪惡了,一定還會有其他受害人”。
小龍的家人向記者透露說,犯罪嫌疑人案發晚上還告訴楊小龍他曾經“強奸”過一個9歲的小男孩。但是,警方表示他們并未找到任何相關證據。
“但直到在6月19日,警方才逮捕犯罪嫌疑人。此前,甚至在他的車被發現之后警方都沒有采取行動,”孩子的舅舅靳紅兵表示,“我認為警方在媒體披露之前并沒有認真對待該案件。”
靳紅兵還說,他早就搜集了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非法拘禁”的證據,但當地警方并不同意他的看法。
盡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轉作刑事拘留,但楊家人表示他們對此結果并不滿意。
新密市公安局宣傳科發言人魏偉告訴記者,該犯罪嫌疑人在市區經營一家餐館,已婚,有一孩子。但他拒絕透露更多其個人信息。
7月5號,記者前往案件所屬的新密市清屏派出所采訪,但該派出所負責人拒絕透露案件的最新進展,只表示“案件正在調查和搜集證據階段”。
“現在并不是收集證據的問題,而是如何給案件定性的問題”,河南銀基律師事務所主任魏廣秧直接表達了對警方調查的不滿。他在獲知該案件后免費為受害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魏律師表示,他曾與一些法律專家探討了該案情,大家對至少可以構成“非法拘禁罪”達成了一致意見。但他堅持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構成性侵犯。目前,他正在努力為受害人爭取民事補償。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洪道德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因為觀念比較落后,加之此類案件在過去也很少遇到,在中國現行的法律中,只有婦女才被認定為強奸罪的受害人。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每個人的性權利都應該受到平等地保護,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彼榻B說,“很多歐洲國家把男女都認定為強奸罪的對象?!?/p>
“隨著我們社會的發展和人們對同性性行為更多的寬容,像此類案件在中國可能會有所增加。因此,我們應該在未來完善這一立法的漏洞?!焙榻淌谡f。
英文原文請見:http://www.tsdianying02.cn/china/2011-07/07/content_12850417.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河南記者站記者 劉祥瑞 向明超 實習記者 潘亞楠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