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5月24日見報言論版文章:亞洲并沒有放棄建立亞洲貨幣基金組織(AMF)的想法。實際上,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管理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大大凸顯了建立亞洲貨幣基金組織的重要性。
今年5月4日,東盟(ASEAN)及中日韓相關人士在越南首都河內會面,標志著在建立亞洲貨幣基金組織問題上邁出了重要一步。東盟+3財長與新任10+3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AMRO)主任魏本華會面。財長們囑托他們的代表認真考察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的組織能力,希望研究辦公室能夠盡快運轉起來。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的成立是建立亞洲貨幣基金組織的重要步驟之一。
另一個重要步驟,是《清邁倡議》(CMI)以及隨后于2010年3月起實施的清邁倡議多邊化協議(CMIM)。1997到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過后,東盟+3國家提出《清邁倡議》,其中包括雙邊貨幣互換網絡,作為區域性危機救助機制。此后,這一雙邊互換網絡被“多邊化”,即各方承諾從各自外匯儲備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幫助某一成員在遭遇危機時度過難關。這就是共同儲備基金為1200億美元的清邁倡議多邊化協議。
其中,中國和日本的出資均占到了儲備庫總額的32%,韓國占16%,東盟國家占20%。東盟內部各國的出資金額也各有不同,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均為47.7億美元,菲律賓為26.4億美元。危機發生時,這五個東盟成員國可以使用相當于本國出資2.5倍的資金來度過難關。
但在2008到2009年的全球經濟危機中,當該區域的部分國家面臨流動性困難時,由于缺乏獨立的區域監控實體,清邁倡議的貨幣互換難以實施。
因此,韓國和新加坡依靠本國貨幣儲備,或者啟動與《清邁倡議》之外本區域或非本區域國家之間的貨幣互換協議。新加坡同中國、美國,韓國同美國、日本簽署了貨幣互換協議。如果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能夠充分發揮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缺乏監控實體的缺陷。
在河內的會議上,各國財長對于建立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作為清邁倡議多邊化協議的監控實體表示歡迎,該研究辦公室將在監督和分析區域經濟中發揮重要作用,為風險的及早發現、補救辦法的盡快實施以及清邁倡議多邊化協議的有效決策做出貢獻。各國財長要求他們的代表展開研究,以加強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合法地位,建立一個具有國際法律人格的國際組織。
眾所周知,建立亞洲貨幣基金組織的倡議,最初是在1997到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達到頂峰時提出的 。但很快遭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美國財政部的反對。但由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管理改革中遭遇章程、配額、選舉權等困難,中國、印度等新興國家得到了更大的發言權,使全球貨幣體系向著更加靈活分散的方向轉變。
在這種分散的貨幣體系之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作為重要的國際組織,將會和全球不同區域的貨幣基金組織以互補的方式聯系在一起。阿拉伯貨幣基金組織和拉美儲備基金已經建立,“歐洲貨幣基金組織”建立的可能性也很大,因此,對于亞洲貨幣基金組織的建立,我們應當更具信心。
2009年在美國匹茲堡舉行的G20峰會上,各國首腦表示將把大的新興國家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份額提高5%,次年的G20首爾峰會上,這一比例又被提高到6%。然而,就連2006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新加坡舉行的年會上提出的更為保守的比例,也因該組織成員中支持者的比例低于規定的85%,至今未能得以實施。
作為東盟+3研究小組的代表,最近我帶領一支來自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的研究隊伍,對東盟+3的意見領袖(包括政府官員、學者和銀行家)進行了一項調查。調查的結果很能說明問題。將近三分之二的意見領袖表示,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的建立意義重大,能夠促進清邁倡議多邊化協議更好地發揮作用。此外,相同比例的意見領袖表示,將來,為了建立亞洲貨幣基金組織,清邁倡議多邊化協議和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兩者應當結合。他們認為亞洲貨幣基金組織應當作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補充,而不應試圖取代后者。
但人們不應期待亞洲貨幣基金組織能夠在短時間內建立起來。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雖然已經成立,但尚未運作起來,其合法地位也有待進一步確認。因此,建立一個能夠充分發揮作用的、擁有危機早期預警系統的、能夠補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不足的、有效的獨立的監控實體,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在我們的調查中,約有一半的東盟+3的意見領袖表示,亞洲貨幣基金組織可能在2016年到2020年間建立起來;三分之一的人認為要到2020年以后;認為接下來五年即可建立的人只占10%。
去年清邁倡議多邊化協議的實施和今年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的成立,或許會加速亞洲貨幣基金組織建立的進程,但這一目標的實現依然前路漫漫。
英文原文請見:http://www.tsdianying02.cn/opinion/2011-05/24/content_12565524.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作者是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拉惹勒南國際問題研究院副教授、前亞洲開發銀行區域經濟一體化辦公室主任 Pradumna B. Rana 編譯 趙欣瑩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