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消息:英文《中國日報》1月27日報道:每一家健身房的倒閉都意味著有成百上千消費者手中價值不菲的會員卡變成了一文不值的塑料卡片。而這樣的故事近幾年來在全國各地頻繁發生。據當地健身協會的統計,北京的健身房平均一個月倒閉一家,而云南昆明在2010年至少有20家健身房倒閉。
健身房:競爭激烈的“勞心”房
去年底,北京奧08健身俱樂部因俱樂部拖欠房租,健身房貼出“停業裝修”通知曾兩次引發有上百名會員堵在店門口維權。在短暫的恢復營業之后,健身房在今年元旦之際人走樓空。
“之前健身房還告訴我們如果關門會退還會員費的。”去年9月剛花了2000元辦了張兩年卡的會員李兆豐撥通會籍顧問的電話時才發現,對方的號碼已經停機。和其它會員一樣,李兆豐現在已經無法拿回任何補償。唯一留給他的是俱樂部大門玻璃上物業貼出的一張通知:“此會所1至2層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整體轉讓,原奧08會員的有關問題,請與原奧08健身有限公司聯系。”
而奧08健身俱樂部悄然關門也只不過是眾多倒閉故事中的一例。當消費專家和律師在建議民眾選擇知名的店面及品牌消費,全國的知名連鎖青鳥,中體倍力等也都出現了影響眾多會員的停業或分店倒閉事件。
1月12日至15日,青鳥健身北京五家分店停業三天,時間雖短,卻再一次撥動了健身房這個競爭激烈洗牌頻繁的行業脆弱的神經。在全國擁有16家分店8000多會員的青鳥健身一度是京城健身行業中的高端品牌,卻在1月12日突然因拖欠房租暫停了6家分店中的5家。
停業的前一天晚,在青鳥百盛店鍛煉到晚上9點50分左右的會員邢川發現店內的員工正在將店內銷售的健身服從柜臺上拿下來打包。由于該店在不早前曾兩次短暫停業,邢川覺得不對勁,于是打電話通知其它會員聚集在店內要求店方做出解釋。“那天晚上我一直待到很晚才回去。我希望他們對為什么關店,怎么處理會員做出解釋。” 他說。
而第二天1月12日下午16時55分,包括百盛店在內的5家分店的不少會員都收到了青鳥的解釋短信:尊敬的會員朋友們,青鳥健身暫停營業,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作為一個民營企業我們沒有國家的扶持,沒有財團的支持,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當中,能支持到現在非常的不容易。
預付費:辦卡容易退卡難
健身房不是唯一提供預付費會員卡的行業,包括美容院,洗車中心和高爾夫球場在內的許多行業都提供折扣很大的會員卡。而這些為了吸引新會員而發行的折扣年卡的利潤卻并不高。
“現在幾乎所有的東西都在漲價,而會員卡的折扣卻一年比一年大。”一位已經離職的會籍教練對中國日報記者表示,因為健身房的倒閉失去了工作的他不愿意公開自己的姓名。“一家一流的健身房,擁有游泳池和桑拿館,每天只花四五塊錢,比去澡堂都便宜。”他說。
許多健身房老板表示壓垮他們的“最后一根稻草”是資金周轉的困難。但消費者保護協會和律師們則認為,導致商家“卷鋪走人”的更重要的原因,是預付費消費缺乏有效的監管。
青鳥健身總經理王成在接受央視采訪時道出了他的苦水:“我們2009年的賬面虧損是1700萬,2010年是900萬。” 而于此同時房租從2002年250萬漲到了2011年的700萬。而針對青鳥健身在關門前還在搞促銷吸引會員的做法,他表示“我們并不想停業,選擇暫時停業是實在沒有辦法,前一天還在想辦法,賣卡促銷是正常的經營活動。”
而青鳥健身的關門,已經是會員邢川遭遇的第二次健身房關門的經歷。在2001年成為青鳥健身會員之前,他曾在一家小型的健身房鍛煉,商家也是在沒有通知會員的情況下關門倒閉。“上次比較走運,當時我的會員卡本來也是最后一個月了,所以損失不大。”
為了避免同樣遭遇,邢川選擇了硬件條件不錯,也還算有名的青鳥。而最近他才剛花了5999元將自己的會員卡續到了2015年。 對于是否擔心會費的損失,邢川說,“最擔心的不是錢的損失,而是青鳥倒閉之后我還能不能找到更適合的健身房去鍛煉。畢竟青鳥比起其它家來說條件還算好的。其它的地方說不定更糟。”
而中體倍力建外SOHO店的會員劉濤在看到青鳥停業的消息之后異常憤怒。去年9月中體倍力建外SOHO店停業之后就再也沒開門。最讓劉濤和其它會員氣憤的是:就在青鳥停業時,中體倍力公司對媒體表示有意接收青鳥的會員。“我們這些老會員的問題都沒有解決好,他們就忙著招新會員了。”
“電視臺真應該過來拍一下,現在路過建外SOHO從玻璃外往里看,游泳池里的水都已經長毛了。”在劉濤創建的一個中體倍力維權的QQ群里,一個會員抱怨道。受影響的會員,被安排到大望路的陽光100店鍛煉,而付費的私教課程卻不能再繼續。許多會員因為交通不便,也放棄了去另一家店。
中體倍力的人力資源及行政中心總監宋鍇對中國日報表示,關閉的建外SOHO店屬于加盟店,不是直營店。而擁有這家店的北京三環健身有限公司目前正因拖欠房租和建外SOHO的紅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打官司。針對要求退款的會員一直沒有得到處理,宋鍇回應,“一切應該在法律的框架下解決。”
法律維權:還在路上
在詢問了律師之后,劉濤和其它會員發現用法律維權要比他們想象的更加復雜。因為到目前為止,每一位消費者由于彼此沒有關系,只能單獨向法院提出單個的訴訟,而不能聯合訴訟。“想要回1000多塊錢的會員會得先花5000塊請律師。”劉濤認為這筆帳不劃算。
對于法律維權的這一難點,北京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中消協法律顧問邱寶昌律師表示他曾經多次提出修改現有法律,讓消費者協會能夠代表消費群體提出訴訟,但現在還未獲得認可。邱寶昌也強調,預付費企業應該有更高的入門門檻,同時有類似銀行之內的第三方監管收取而來的會費。
實際上,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工商總局曾經于1998年頒布了《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對發卡單位的資質作了規定。但是2007年11月該《辦法》廢止后,沒有后續的相關的法律跟進。中國消費者協會07年公布的《2007年消費維權十大難點評議結果》中, “預付消費陷阱多”榜上有名。預付費消費也逐漸成為近幾年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和維權的難點。
許多不具備發行資質但仍然大量發行會員卡,而監管無法可依。而現行的《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預付卡這種消費支付方式興起之前便已制定,用來解決預付卡消費糾紛則略顯“力不從心”。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副教授吳景明談到,在日本等國,預付款的管理非常嚴格:商家收取預付款必須有嚴格的準入門檻;其次,預付款須設專門銀行賬戶進行托管,這樣就不會出現商家卷款而逃的情況;除此之外,還需要有健全的保證金制度,確保商家撤離時能有一筆資金補償消費者。
吳景明表示,我國雖然沒有關于預付款管理的立法,但已經有一些地方性規定逐漸出臺。 例如去年10月,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預付費消費合同核心條款》征求意見稿擬規定: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公示經營場所的租賃期限;經營者需要遷址的,應提前30天告知消費者;因營業地址搬遷遠離消費者或是經營項目發生變更,嚴重影響消費者利益的,消費者有權辦理退費。
今年,1月18日,青島市消保委組織起草的《預付式消費合同》(征求意見稿)出爐,合同中首次設定7天的猶豫期。同時廢除了商家享有“最終解釋權”的霸權。意見稿還要求經營者應對重要事項作出明確告知,并經消費者簽字確認,否則無效。利用第三方平臺限制商家也首次被提出。但是例如第三方何時將費用支付給商家等操作的細節上,青島市消保委孫培旭秘書長表示“還需要摸索”。該合同將會在今年3月15日正式生效。
英文原文請見:http://www.tsdianying02.cn/cndy/2011-01/27/content_11924299.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記者 段妍 編輯 潘忠明)